公安部鉴定中心沙河旧楼配电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公安部鉴定中心沙河旧楼配电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公安部鉴定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公安部鉴定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柴禾市大街二号。
2.2计划工期:工期:90日历天 (其中,设计周期:15日历天,施工周期:75日历天)。
2.3招标范围:包括西院区各旧楼用电负荷重新组合,低压配电装置更换,低压电缆更换及地埋,末端配电箱安装;旧楼配电室改造安装,高低压电缆敷设,电缆通道挖填,高压电缆井挖填等项的设计与施工,编制设计方案,负责施工及综合事务协调服务等,以及为完成本工程招标范围内的工作所必需的技术、安全文明施工、各项检测、验收等一切措施。
2.4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549.384143万元(其中:设计费21.884488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
3.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8 投标人须具备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9 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3.10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1 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还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3.12 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职称;
3.13 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深化设计、供货、安装、验收、调试能力;
3.14 凡在法律或财务上不能独立合法经营,或在法律或财务上不能独立于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任何机构,不得参加投标;
3.1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被否决;
3.16 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17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被否决;
3.18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3.19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20 从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正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3.21 允许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3.21.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21.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
3.21.3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21.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最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3.21.5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3.21.6联合体成员应不得超过2个独立法人单位;
注:施工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购买方式:集中购标,购买方式及地点:线上购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特别告知》。供应商在购标环节,须提供以下资料:
4.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1.2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1.3 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单位公章);
4.2购买文件时间:自2023年12月29日起至2024年1月3日止,每天9:00-11:30,13: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3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月19日9时30分,地点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层第六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7.其它
招标人对本次招标不作任何经济补偿。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公安部鉴定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南里17号
联系人: 赵工
电话:010-83752675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层601A室
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2108026
传真:(010)61954195
联系人:李新苗
电子邮箱:lixinmiao@cntcitc.com.cn
附件:
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的特别告知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支持网上发售、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凡有意购买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投标人注册(网址:http://www.365trade.com.cn),在平台选择参与投标的项目及支付方式(线上支付)并下单,同时将①资质证书副本②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须加盖公章)扫描件上传,待招标代理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注意,除标书款外,线上支付还需支付平台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每标包200元,该笔费用由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平台操作过中如需帮助,可联系平台客服热线010-86397110获取支持。
潜在投标人请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完成注册、标书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标书款、平台交易服务费一经收取不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