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海州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招标公告
金额
120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7/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0]2023年海州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3207062407100002 | 项目名称 | 2023年海州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 ||||||||||||||||||||||||||||||||||||||||||||||||||||||||||||||||||||||||||||||||
标段编号 | 3207062407100002002001 | 标段名称 | 2023年海州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幸福花园、苏红公寓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 ||||||||||||||||||||||||||||||||||||||||||||||||||||||||||||||||||||||||||||||||
2023年海州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幸福花园、苏红公寓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2023年海州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幸福花园、苏红公寓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连云港市海州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海审备(2023)15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连云港瀛洲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2023年海州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幸福花园、苏红公寓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2023年海州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幸福花园、苏红公寓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2.2、项目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幸福花园、苏红公寓;2.3、建设规模:该标段预计投资额约1200万元,改造区域建筑面积约3.9万平方米。2.4、最高限价:36.37万元,超过此限价做无效标处理;2.5、服务期:25日历天(节点工期要求:方案设计5日历天 、初步设计5日历天内完成出具最终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核,施工图设计15日历天,具备审查条件);2.6、设计范围: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修缮屋面,内墙、外墙出新,社区配套用房改建;机动车停车位改建,路面出新;雨、污水工程,落水管更换,检查井,化粪池,路灯,线路梳理,安防智能门禁系统;垃圾分类和环卫设施,绿化梳理,围墙、大门等;住宅出入口无障碍改造,扶手适老改造,老年和儿童活动场地配建,广告宣传廊等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并按要求通过本工程相关专家评审及相关部门审查等后续服务;2.7、质量标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国家现行规范规定进行设计,设计成果须通过招标人及审查机构审核。3.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有效的);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4、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有效的);3.5、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有效的);3.6、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2024年1月-2024年6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咨询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说明:本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授权委托代理人,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的各项活动。3.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8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投标人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3.9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7月17日至2024年7月25日;5.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6.投标截止时间6.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7日9时00分。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7.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8.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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