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办公室机关中心庄路跨津滨立交桥加装防护屏工程(项目编号:ZWJ-TJ-XQ-2018001)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98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18/04/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wj-tj-xq-2018001
预算金额198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冠英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威
标书截止时间2018/04/12
投标截止时间2018/04/18
公告正文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办公室机关 中心庄路跨津滨立交桥加装防护屏工程 (项目编号:ZWJ-TJ-XQ-2018001)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办公室机关 委托, 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将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中心庄路跨津滨立交桥加装防护屏工程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中心庄路跨津滨立交桥加装防护屏工程
2.项目编号:ZWJ-TJ-XQ-2018001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中心庄路跨津滨立交桥加装防护屏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见附件)
包号 采购目录 简要技术要求 预算(万元)
第1包 其他建筑工程 中心庄路跨津滨立交桥加装防护屏工程 198
三、项目预算
198.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执行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促进残疾人就业
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相关证件; 2、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相关证件; 3、 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须提供相关证件; 4、 外地企业需具备外地企业进津信息登记卡,须提供相关证件; 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为上半年的,须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为下半年的,须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17年或2018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18-04-04到 2018-04-12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格调大厦412-413室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交纳磋商文件费后,现场获取文件。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 300.00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8-04-18 14:0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8-04-18 14:0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街21号档案馆5层(天津市泰达公证处)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张威
2.联系电话:022-87025981-601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办公室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开发区西区新业六街19号西区投资服务中心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王冠英:25205135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格调大厦412-413室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87025981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办公室机关、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2018年4月12日上午10:00在天津开发区西区新业六街19号西区投资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

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2018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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