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8.6万元
招标公司浙江工业大学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浙江工业大学2023年5月采购意向公开 如下:    
   
 
序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元)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备注
1多通道电化学工作站名称:多通道电化学工作站,数量:1台
1.本次采购的仪器由一台多功能电化学工作站以及附件所组成。
2.其中多功能电化学工作站必须是一台性能稳定的恒电位/恒电流仪,能够向用户提供各种条件的电化学环境,对于特殊的电化学测量方法、测量条件,可以通过添加各种功能模块以满足要求。
3.所配套的电化学软件必须是一套完整的软件,所有的测量方法和数据分析功能都必须在同一个软件界面中,并且可以在同一台电脑上同时打开多个软件界面,以便测量与数据分析能互不干扰地同时操作。可提供多种电化学测量方法,如:线性扫描、循环伏安、方波、阶跃、控制电位和控制电流的交流阻抗、电化学噪声、包括电流阶跃与扫描在内的混合模式、伏安分析等方法,并提供功能强大的数据分析功能。
4860002023年06月
22023/2024学年浙江工业大学来华留学生保险申请2023/2024学年浙江工业大学来华留学生保险单一来源采购。
采购需求:
一、1000人次,保险期间:2023年9月1日0时起至2024年8月31日24时止。
二、保险责任内容基本要求:
2.1.身故责任
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或疾病身故,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10万元给付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2.2.意外伤残责任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残疾的,保险公司按评定结果所对应该标准规定的给付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最高赔付比例100%。
注:上述1、2两项责任为共用保险金额10万元人民币。
2.3.善后处理责任:
被保险人身故,善后处理费额度为20万元人民币。
此责任要求:无条件限制,无论何种原因身故都可以申请并凭相关发票到保险公司报销,实报实销;
2.4.意外医疗责任: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在医院进行治疗,合理费用按不低于80%的比例报销,最高给付2万元。
2.5.普通疾病门急诊医疗责任:
被保险人因疾病在医院进行门诊治疗,其合理费用超过规定起付线650元的部分按不低于85%比例报销,最高给付2万元。
2.6.住院医疗责任:
因意外事故或疾病在医院住院治疗的合理费用,按不低于80%给付比例报销,最高限额40万元。
2.7.以上涉及医疗保险责任范围的内容要求:
2.7.1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区、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均为留学生意外医疗门诊、住院医疗定点医院。校医院(医务室)不作为疾病门诊、住院医疗的定点医院,但可作为意外伤害医疗的定点医院。
2.7.2 住院医疗无观察期限制。
2.7.3在保额范围内不得设置每次住院的限额或其他不合理限定。
三、服务方案内容基本要求
3.1.关于理赔时效的基本要求:
3.1.1学生身故后的理赔时效:在理赔材料齐全的情况下,理赔时效不超过15天,特殊案件需要调查的理赔时效不超过30天。
3.1.2意外伤害医疗门诊理赔时效:在理赔材料齐全的情况下,理赔时效不超过10个工作日。
3.1.3住院医疗理赔时效:在理赔材料齐全的情况下,理赔时效不超过10个工作日。
3.1.4门急诊疾病医疗理赔时效:在理赔材料齐全的情况下,理赔时效不超过10个工作日。
3.1.5善后处理费:在材料齐全的情况下理赔时效不超过15个工作日。
3.2 理赔模式基本要求
基本模式:属地化服务或其它可以达到或超过同等效果的服务模式。
3.3在学校每学期缴纳保险费前,按照学校提供的预计报到名单提供服务。
3.4 增值服务方案: 对来华留学生特殊群体针对性政策及服务措施,如疫情保障、留学生自入境到保险生效前的不少于15天的保障等。
3.5同类项目以往业绩及用户评价
3.5.1同类项目保险经历:投标人近三年来华留学生保险项目(包括承揽过全国范围的高校自费来华留学生项目的)业绩,需提供保险合同或同类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5.2 合同履约情况及用户评价,需提供各院校来华留学生管理部门加盖部门章的证明(扫描件、复印件均可)
8000002023年06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浙江工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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