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技师学院新校区物业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sjcg202406-04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安徽滁州技师学院新校区物业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6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问题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41其他人员规定具有三级或以上等级保安员证书,每提供一个得1分,满分2分;我司针对上述打分规定提出如下质疑: 经了解三级或以上等级保安员证书为过去人社部门颁发的,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80号文件,该证书已于 2020年12月31日之后不再颁发。且日常安保工作均由公安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因此公安部门颁发保安员证书更具有公信力。设置人社部门已取消的证书作为加分项已违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文件负面清单第 49 条将国务院已明令取消的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企业资质作为评分标准的。本条建议删除并修改为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员证书的,得1分,满分2分;
答:删除“b.具有三级或以上等级保安员证书,每提供一个得1分,满分2分;”评分项。
问题2:资信评分“4.人员配备”中项目经理“c.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职称证书的专业范围非常广泛,而项目经理负责本项目全面的物业管理工作,具有职称证书并不能代表项目经理对于物业管理的工作能力。本项设定具有明显排它性,限制了很多潜在投标人,违反了《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财政部 87号令第五十五条规定。取得物业管理相关技能等级证书较为合理。 建议:建议修改为“具有三级及以上物业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得2分(需提供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截图及网址);或删除本项。
答:本项目的中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相当于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本条执行招标文件要求。
问题3:资信评分“4.人员配备”中公寓主管a.具有四级(或中级)及以上智能楼宇管理员(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得2分”。 智能楼宇管理师证书是专业人员从事建筑智能化系统操作、调试、检测、维护等的资格证明。本项目采购需求中对于公寓主管这一岗位以及公寓管理都没有做出工作要求和考核办法,但是评分项却对于公寓主管做出了具有四级及以上智能楼宇管理员(师)职业资格的要求,不仅不合理且要求过高。具有明显的排它性,限制了很多潜在投标人,违反了《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财政部 87号令第五十五条规定。 建议:建议删除本项。
答:智能楼宇管理员证书为职业技能证书,在人社网站均可查询,工作内容包括管理与维护楼宇布线,监控、使用、维护建筑设备、管理通信和网络系统等等。采购需求中服务范围包含3栋学生公寓楼和1栋教职工公寓,公寓楼的设施设备维护、巡查、检修,节能管理,突发故障应急处理等均在服务范围之内,本条执行招标文件要求。
问题4: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被市级或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评为甲级(类)的得2分,被评为乙级(类)的得1分;最高得2分。 请问:分公司作为投标人的派出机构,在物业管理工作中被分公司所在市级行政主管部门评为甲级、乙级的是否认可?
诉求: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的派出机构,非独立法人仅作为分公司所在地代理履行总公司的各项工作,其获得的荣誉、表彰、信用等级也均应给予认可。
答:投标人提供其分公司所获奖项的,予以认可。
问题5:人员配备 (1)项目经理 a.物业管理专业毕业的,得 2 分; 此条件涉嫌歧视性条款,我国各大高校基本在2000年前后才开设物业管理专业,且大部分为大学专科类专业。属于变相要求学历且限制专业,涉嫌以及为某企业量身定制。 诉求:建议调整为: a.具有三级及以上物业管理员(师)证书或物业项目经理证书的,得2分;
答:删除“a.物业管理专业毕业的,得2分;”评分项。
问题6:招标文件资信标评审细则——“4.人员配备:(1)项目经理(6分)a.物业管理专业毕业的,得2分;b.具有安全类培训合格证的,得2分;c.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2)其他人员(不含项目经理)(14分)①维修主管(6分):a.具有特种作业高压电工证书的,得2分;b.具有特种作业低压电工证书的,得2分;c.具有三级及以上电工职业资格证书或高及以上的职称证书,得2分;”中设置条件内容。 提出质疑:根据滁州市政府部门颁发《滁州市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物业类》文件内容规定: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经理和其他岗位(证书数量一般不超过2个),此招标文件中项目经理和维修主管证书数量都设置3个证书不合理,招标文件要求项目经理是物业管理专业毕业,学历和所学专业只是评价个人能力的基础,对项目经理的评价还是应侧重于其执业资格、能力证明,此项违背了滁州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有悖于改善营商环境,排斥潜在投标人,建议修改为“具a.有三级及以上物业管理员(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具有《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或具有《物业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书》的,得2分;b.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招标文件要求维修主管同时具有特种作业高压、低压、电工职业资格三级或高级职称证书,此项证书要求过多且功能存在重复,属于设置不合理限制性条件,排斥中小企业潜在投标人参与市场公平竞争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条、第十八条第二款、第二十条以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三条的有关规定。建议维修主管评分修改为“a.具有特种作业高压或低压电工证书的,得2分;b.具有三级及以上电工职业资格证书的,得2分”。
答:1.删除“a.物业管理专业毕业的,得2分;”评分项。
2.高压电工是对1千伏(kV)及以上的高压电气设备进行运行、维护、安装、检修、改造、施工、调试 、试验及绝缘工、器具进行试验的作业。低压电工指对1千伏(kV)以下的低压电气设备进行安装、调试、运行操作、维护、检修、改造施工和试验。采购需求中物业须负责校园所有水电(含路灯、配电房、地下室)、木工等工程维修工作,配电房高低压都均在服务范围之内,本条执行招标文件要求。
问题7:招标文件资信标评审细则——“4.人员配备:④其他人员(不含项目经理、维修主管及保安主管)(4分):b.具有三级或以上等级保安员证书,每提供一个得1分,满分2分;” 提出质疑:保安员证书近年来是由当地公安局机关保安管理部门考核颁发;三级或以上等级保安员证书是人社部门或人社授权第三方机构颁发;保安员证和保安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均为有效上岗证书证明,且社会认可,此项评分设置具有明显偏向性和排斥性,且招标文件资信标评审细则人员配置中对保安主管仅要求具有四级(或中级)及以上建(构)筑物消防员(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即可,为何其他人员中要设置三级或以上等级保安员证书,与改善营商环境相违背,建议修改为“b.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员证书,每提供一个得1分,满分2分;”。
答:删除“b.具有三级或以上等级保安员证书,每提供一个得1分,满分2分;”评分项。
澄清部分:
1.物业服务满意率服务承诺分值调整为0-5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物业服务满意率服务承诺进行综合评审,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以上内容进行综合评审:
①方案内容完整周密、详尽,保障措施完善,具有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明显,充分考虑人员分配、充分考虑日常工作安排实施方案等因素,充分满足项目实施要求,得5分;
②方案内容完整,具有保障措施,具有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考虑人员分配、日常工作安排实施方案等因素,部分满足项目实施要求,得4分;
③方案内容简单,人员分配、日常工作安排实施方案等因素有待改善,得3分;
④未提供的不得分。
2.消防设施设备完好率和火灾发生率服务承诺调整为0-5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消防设施设备完好率和火灾发生率服务承诺进行综合评审,以及针对现有楼栋情况拟定的日常巡逻检查方案、紧急逃生方案、发生事故的处理方案等,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以上内容进行综合评审:
①方案内容完整周密、详尽,保障措施完善,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充分考虑人员分配、充分考虑日常工作安排实施方案等因素,充分满足项目实施要求,得5分;
②方案内容完整,具有保障措施,具有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考虑人员分配、日常工作安排实施方案等因素,部分满足项目实施要求,得4分;
③方案内容简单,人员分配、日常工作安排实施方案等因素有待改善,得3分;
④未提供的不得分。
更正日期:2024年6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上述修改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次发布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此更正公告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以最后发布的招标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
地址:滁州市丰乐大道2238号
联系方式:0550-21826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滁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2楼
联系方式:0550-3519512、181550235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芹、张夏骄
电话:0550-2182697 、0550-3519512、18155023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