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南平市图书馆
乙方:福州昊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中型企业 无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700]XY[XJ]2018038-1的南平市图书馆自助借还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
1 | 1-1 | 其他图书档案设备 | 自助借还设备 | 1 | 批 | 国内 | 150000 | 150000 | 阿法迪 | RLS-ASBR等 | ||||||
合计: | 1500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拾伍万元整元(¥15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按合同要求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业主指定位置;
4.3交付条件:按合同要求交货。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质量标准: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厂生产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包括零部件),并完全符合原厂质量检测标准(以说明书为准)和国家质量检测标准以及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如货物不符合本合同中约定的要求,甲方有权拒绝接受。5.2权利保证: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由乙方提供的货物或货物的任何部分不受第三方关于侵犯其所有权、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的指控。5.3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提交货物所产生的任何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对由此所引起的变动不予确认。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提供馆员工作站(不含PC)1套,自助借还系统设备2套,智能安全检测设备(双通道)1套,RFID配套管理软件1套整。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90 | 验收合格后付款90% |
2 | 10 | 剩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付清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10%。说明:乙方在签订政 府采购合同前三日内应向甲方缴纳合同总金额 10%的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于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乙方。
9、合同有效期
签约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成。
10、违约责任
10.1、甲方在乙方将合同清单上的物资设备运达指定地点后伍个工作日后无正当理由不接收或不及时验收的,乙方有权按国家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提请依法处理,并根据处理结果依法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10.2、乙方所交设备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同时,乙方应向甲方偿付该设备款30%的违约金,且涉及到的部分合同条款终止履行。10.3、乙方不能按时交付设备的,每逾期一日,应按该设备款总额千分之三标准向甲方支付日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五日的,甲方还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除了应退还已收取的全部货款外,同时乙方还应向甲方偿付该设备款30%的违约金。10.4、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可以免责,但违约方必须及时提交相关书面报告材料。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有关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以及相关的函件如澄清确认函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售后服务: 14.1.1、货物包装方式 14.1.1.1 包装:货物交货时应按国家有关标准要求进行包装。14.1.1.2 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方式的确定及包装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而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由乙方负责。注:包装应足以承受整个过程中的运输、转运、装卸、储存等,充分考虑到运输途中的各种情况(如暴露于恶劣气候等)和项目所在地的气候特点,以及露天存放的需要。 14.1.2、安装、调试 14.1.2.1 乙方应在签订合同时,向甲方提供安装、调试的进度计划表。14.1.2.2 合同签订后,由乙方负责将合同规定的设备数量送到安装地点,设备通过甲方确认后,由乙方指派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甲方将安排专人配合,并提供安装所需的基本条件,保证各项安装工作顺利进行。14.1.2.3 乙方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设备调试,并向甲方安排的工作人员介绍设备功能。14.1.2.4 设备安装、调试的完工期须按照合同的规定执行。14.1.3、检验标准和方法14.1.3.1 验收标准:货物按生产厂家的产品验收标准、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进行验收。所有设备必须是原装包装。若发现原包装破损或保修条款不满足要求,甲方有权不予接收,并要求乙方无条件免费重新更换,并按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14.1.3.2 出厂检验:乙方负责所提供货物的出厂检验,应按货物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保证货物原厂地和技术指标的真实性、完整性,并负责将货物送达甲方指 定的交货地点。14.1.3.3 到货验收:货物送至甲方安装现场后,乙方和甲方一同拆箱,对其全部货物、零件、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外型、外观、包装进行到货验收。14.1.3.4 试运行: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后,乙方应对货物的整体性能和功能进行自检,自检结果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自检合格后,货物转入为期一周的试运行。试运行结束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自检记录和试运行记录,并提出验收申请。经甲方同意后,甲方和乙方共同进行设备的验收。14.1.3.5 最终验收甲方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 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方代表必须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验收过程中,若发现货物质量有问题乙方应无条件免费更换,并无条件重新检测并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在此期间,乙方在甲方现场进行安装、调试、集成、试运行直至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已含在投标总价中。 14.1.4、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要求 14.1.4.1、乙方须提供货物在验收合格之日起叁年的免费保修期,终身维护,所有软件终身免费升级。保修期内,须按合同条款提供免费服务,非因操作不当造成要更换的零配件及仪器设备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免费质保期满前 1 个月内中标人应负责对仪器设备进行一次免费全面检查,如发现潜在问题,应负责排除,保证仪器设备正常运行。14.1.4.2、在免费质保期内设备运行发生故障时乙方在接到使用单位故障通知后立即响应,4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进行免费维修。12小时内修复,如未能立即修复,必须提供备用机。14.1.4.3、质量保修期后的服务要求:质量保修期结束后,乙方仍应对货物提供终身维修服务并有责任对货物在必要时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维修相关费用:只能收取配件或耗材的成本费,其他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明确说明服务承诺。14.1.4.4、乙方应针对本次投标提供详细的售后 服务方案及承诺,内容应涉及:维护机构、人员、地址、电话、维修方式、保修方式、培训计划、保修期满后的维修保养费用、时间保证、零配件及易损件费用及优惠措施等。14.1.4.5、质保期满一年,甲方将合同总金额 10%的质量保证金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乙方,剩余两年乙方仍应义务对货物提供质保期内必要的维护和修理。14.1.5、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要求14.1.5.1 技术培训:乙方应结合货物安装、调试等阶段,同时免费按甲方指定的时间、地点现场免费进行培训,人数不限,培训内容包括设备原理、操作、维护、保养及产品软件操作等,不计场次,直至用户能熟练独立的操作。培训结束后,乙方的工程师将 2 个月回访 1 次,了解实际应用 情况,确定是否再进行应用培训和技术支持。14.1.5.2 技术资料: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不少于以下列明的中文(或英文)技术资料,在设备交货时同时提供;并提供货物相关的证明文件或资料,其费用应包括在报价内。中标 后应提供的技术资料如下:1)出厂明细表(装箱单);2)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书;3)安装手册;操作手册(中文);维修手册;4)使用说明书;5)设备安装、调试、维修线路原理图等安装调试资料;6)提供原产 地制造商的产品证明;7)合同中要求的其它文件资料。 14.2其他事项 14.2.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 件未列明的情形,则乙方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
甲方: | 南平市图书馆 | 乙方: | 福州昊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住所: | 南平市滨江中路527号 | 住所: |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经峰 |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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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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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 8823106 | 联系方法: | 17759118186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698135946 |
签订地点:南平市图书馆
签订日期:2019年05月23日
签订日期:2019年0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