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双柏县(石咢)嘉镇(石咢)嘉社区虎山茶旅融合发展示范项目(EPC) 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500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7/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00万元
招标公司双柏县(石咢)嘉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苏华春
招标代理机构楚雄柏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一金0878-337551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1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27
公告正文
双柏县(石咢)嘉镇(石咢)嘉社区虎山茶旅融合发展示范项目(EPC) 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04 18:0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双柏县(石咢)嘉镇(石咢)嘉社区虎山茶旅融合发展示范项目(EPC) 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双柏县(石咢)嘉镇(石咢)嘉社区虎山茶旅融合发展示范项目(EPC)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1)休闲娱乐体验区20座约600平方米;茶园生态美食体验区约300平方米;露营基地约3000平方米;(2)建设“茶迷”主题园。对部分台地茶园进行提质改造,套种橙子、芒果等水果及花卉,建迷宫步道,新建“茶园迷宫”约20亩,配套建设茶园观光游道、观景台;(3)建设绿色生态茶叶制作体验展示中心约300平方米;(4)对茶园道路加宽、改直及修缮约3700米,建设安全防护等附属设施。(5)建设景区步道约2100米,太阳能路灯安装约30盏;配套建设10立方米生态氧化塘约2个,增设垃圾箱约20个,建设排污管约200米等附属设施。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农林工程 | 工程类型: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双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3-07-04 18: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双柏县农业农村局 15987242911 |
备注: | 无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双柏县(石咢)嘉镇人民政府 | 经办人: | 苏华春 |
办公电话: | 18987818007 | ||
招标代理机构: | 楚雄柏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王一金 |
办公电话: | 0878-3375511 | 移动电话: | 13638758971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GC532300202300238001001 |
标段名称: | 双柏县(石咢)嘉镇(石咢)嘉社区虎山茶旅融合发展示范项目(EPC)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3-07-11 23:59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07-27 09:00 |
开标地点: | 双柏县1号开标室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500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1)休闲娱乐体验区20座约600平方米;茶园生态美食体验区约300平方米;露营基地约3000平方米;(2)建设“茶迷”主题园。对部分台地茶园进行提质改造,套种橙子、芒果等水果及花卉,建迷宫步道,新建“茶园迷宫”约20亩,配套建设茶园观光游道、观景台;(3)建设绿色生态茶叶制作体验展示中心约300平方米;(4)对茶园道路加宽、改直及修缮约3700米,建设安全防护等附属设施。(5)建设景区步道约2100米,太阳能路灯安装约30盏;配套建设10立方米生态氧化塘约2个,增设垃圾箱约20个,建设排污管约200米等附属设施。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联合体成员单位须具备资质条件中所对应的资质要求,牵头方必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的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以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对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
资质要求: | 3.1.1(1)施工: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设计: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省外企业: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实施工程项目报建备案、合同登记和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等4个事项的通知》(云建建〔2020〕140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3.1.3本次招标为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单位须具备资质条件中所对应的资质要求,牵头方必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的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以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对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应由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担任(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中的牵头方),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任何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经全国各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查询具有中标项目但施工期未满的视为具有在建项目)。 |
业绩要求: | 3.3.1企业业绩要求:(1)设计:2020年01月至今(业绩有效时间以中标结果公示网页显示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投资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建筑工程设计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须直接反映项目投资金额,否则不予认可;(2)施工:2020年01月至今(业绩有效时间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中标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等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须直接反映项目中标合同金额,否则不予认可。 3.3.2拟任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2020年01月至今(业绩有效时间以中标结果公示网页显示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一项投资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建筑工程设计项目的设计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须直接反映项目投资金额和设计负责人信息,否则不予认可。 3.3.3拟任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20年01月至今(业绩有效时间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中标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等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须直接反映项目中标合同金额和项目负责人信息,否则不予认可。 |
其他: | 无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4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3-07-27 09:00 |
附件信息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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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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