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lcg-2021072100062
预算金额58.62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合同正文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YLCG-JZ-202107210006-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岳麓区卫生健康局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医电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2)项目名称:  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医疗设备采购   (3)采购计划编号: YLCG-202107210006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 健康体检一体机 其他医疗设备一、基本功能健康一体机为一体化设备,将多项检测功能集成于一台设备。可检测项目包括身高、体重、BMI、血压、脉率、人体血氧浓度、血糖、尿酸、胆固醇、腰臀比、心电、中医体质辨识、心理健康、儿童综合素质测评等支持打印体检报告。具体技术要求详见采购需求。6413400
2 半自动体外除颤设备 其他医疗设备物理性能1、 尺寸:≤ 230*220*70mm(长*宽*高)2、重量:≤1.8Kg(含一块电池)3、防护等级:≥IP544、显示:屏幕尺寸: ≥100mm*37mm(长*宽)高分辨率 LCD,带 LED 背光,可显示操作提示文字、成人和儿童模式图标、除颤次数、电池电量、存储卡容量。5、电池电池:12V , 2.8Ah ,一次性锂锰电池单块电池可以支持最大能量电击 ≥180 次或≥3.75 小时的监护3) 电池寿命≥5 年6、设备使用期限≥9年除颤参数1、除颤波形:多脉冲双相波2、除颤能量<200J3、除颤模式:具有成人模式和儿童模式。4、电极片有效面积≥75平方厘米,电极电缆长度≥1.9米(转运不易脱落、除颤更安全)5、能量序列:成人不低于三级,儿童不低于三级,第四次及以上的电击能量必须与第三次相同6、除颤能量精度:±3J或±15%7、充电控制:如果分析结束后建议电击,设备自动充电8、可适应的病人阻抗:30-250Ω9、具有安全限制协议,当患者阻抗过高时自动限制输出能量,降低除颤风险。10、起搏脉冲抑制:具有起搏脉冲抑制算法,植入起搏器的患者亦可使用。11、运动检测功能:具有运动检测功能,在心电分析被 CPR 或病人移动所干扰时,设备将会提示“请勿移动病人-分析中”通知使用者离开病人。一旦扰动定制,分析将自动回复。12、心律分析12.1电极连接:自动识别成人或儿童除颤电极并选择相对应的能量(无需按切换键减少操作环节、避免误操作)13、设备断电自动放电功能三、存储功能1、心电信号记录:≥2 小时2、环境音记录:≥2 小时3、事件记录:不少于500 个,内容包括开机、运动检测、操作模式、分析启动、分析结果、除颤设备充电、除颤电击、内部放电、电极报警、电池电量低报警、重要故障、关机的相关信息。4、数据读取:便携式存储卡,方便快速,专用软件读取干预记录,防止数据泄露四、环境及其他参数1、操作环境:-5~40℃,相对湿度为30-95%无凝结,大气压力700-1060hPa2、存储和运输:-40~55℃,相对湿度为30-95%无凝结,大气压力500-1060hPa3、自检项目:具有开机自检,可设定每日或每周自检4、具有语音输出量调节6、节拍器:可在CPR期间开启节拍器,用以提示操作者使用固定频率按压,节拍器可设定的范围80bpm-150bpm(精度±5%)7、CPR按压次数:15次或30次8、CPR循序周期:可选择持续胸外按压或交替胸外按压/呼吸9、CPR持续时间:可以设置30秒-7.5分钟 11、具有滤波过滤功能,可过滤16.7Hz的滤波12、可以设置日期及日期格式13、可选择多种语言提示6172800
 合计金额小写: 5862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伍拾捌万陆仟贰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

型号规格

制造厂商名称

产品参数

单价

数量

合计

政策功能编码

备注

1

健康体检一体机

山东普瑞森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ALN-2000

山东普瑞森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见附件

68900.00

6

413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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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半自动体外除颤设备

重庆医药集团席勒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Easy AED-F3

重庆医药集团席勒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见附件

28800.00

6

172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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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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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6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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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三日内按甲方要求供货到位。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岳麓区卫生健康局(指定地点)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1.乙方应提供全新的、完整的、合格的和安全的,且符合采购要求的产品;

2.乙方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此批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及数量(分批次供货的,每批均须附供货清单);

3.乙方负责产品到交货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4.乙方负责产品在交货地点的保管,直至验收合格;

5.乙方负责其派出的交货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6.发送货物之前,甲方需要提前一天通知乙方;

7.所有货物由乙方直接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按实结算,

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并验收合格后按实际到货量由乙方开据发票付款。

4.2 收款账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麓谷科技支行(湖南医电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66150154700001189)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5.1 验收程序采用简易程序验收5.2 质量要求

1.所有产品的生产及生产后的产品有效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产品质保期为2年,质保时间以验收合格开始。如出现需要设备维修的情况,维修期超过3天,乙方承诺提供代用设备。

2.乙方应在产品的有效期内保证产品的质量。在有效期内乙方对任何缺陷和劣变产品应实施补偿改善措施,更换所有需要更换的产品并承担所需费用。且必须以组合包装方式更换所有相同生产批号的产品,不能只更换有缺陷和劣变的产品,即乙方必须更换包括其它产品在内的整个包装。更换时间到达最终用户不得超过3个月。

3.如果由于质量问题需要回收产品,乙方有义务尽快通知甲方,并能够按招标文件的质量标准重新供货并承担所需费用。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本项目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验收。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所有检验均按国家有关产品的标准及规定实施。

2.发往甲方的所有物资均符合国家标准,且包装完整,附产品说明书、合格证和产品检验合格的检验报告书。

3.发往甲方的所有物资,甲方如果有要求,乙方需委托国家有关检验部门对交纳的物资随机对其中一个批号的产品进行抽样检查。抽样数量由检验部门决定(不包含在供货合同数量内)。若检验结果不合格,则委托检验所对这次交货的每批产品均进行抽检。抽样、检验所需费用由供货者承担。由于产品质量问题要求回收产品时的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4.货物提交给甲方后,甲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有权要求地方或国家检测部门对产品实施检验。由于产品质量问题要求回收产品时的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若对产品质量出现争议,则国家检测所的检验报告具有约束力。

5.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效期产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乙方应及时更换。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甲方须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结算价款。

6.2乙方须按实际成交价格如实开据发票。

7.违约责任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18%(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履约延误

(1)乙方应按照成交合同中甲方规定的时间,配送产品并提供伴随服务。

(2)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妨碍按时配送产品和提供伴随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由甲方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重新签署。

(3)如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按比例扣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

7.4误期赔偿

(1)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配送产品并提供伴随服务,甲方应从合同金额中扣除违约金而不影响本合同项下的其它补救办法。每延误一周的违约金为合同金额的5%,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一周按7日计算,不足7日的按一周计算。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20%,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2)乙方在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应尽的交货义务。

7.5违约终止合同

(1)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2)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

(3)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

(4)如果甲方认定乙方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严重违法行为。

(5)如甲方未按中标合同的规定按时结算价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法定滞纳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直至终止合同。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3) 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

11.1规格

(1)交付产品的规格应与采购合同的规格相一致。

(2)计量单位应该使用公制。

11.2专利权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中标产品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的起诉。

11.3包装及运输

(1)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乙方提供的全部产品均应按说明书的规定进行包装及运输,以防止产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产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包装规格与投标文件中包装规格一致,不得更改。

(2)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合同的要求,包括采购人后来提出的特殊要求。

11.4伴随服务

(1)乙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一项或全部服务。

1)产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

2)提供产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3)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效期产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及时更换;

4)在甲方指定地点为所供产品的临床应用进行现场讲解或培训;

5)其他乙方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

(2)价格包含伴随服务需要收取的一切费用。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合同正文结束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岳麓区政府8栋304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长沙高新开发区文轩路27号麓谷钰园A2栋5层504号
法定代理人: 王洪 法定代理人: 眭亮
委托代理人: 杨雪 委托代理人: 刘荣昌
电话: 0731-88999105 电话: 0731-89723723
传真: 0731-88999243 传真:
采购计划明细附件列表:
  1. 附件:产品技术参数.doc
附件下载请到网址:http://changs.ccgp-hunan.gov.cn/gp/gpcategory/showNew/222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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