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ZYZC-C-F-230057 二、项目名称:总队机关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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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国真香商贸有限公司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鄂尔多斯西街开泰市场新建1号楼8单元3楼东户 | 单价下浮:12.00% |
合同包2(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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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晟锋商贸有限公司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西龙王庙万惠农副产品市场东门402号 | 单价下浮:15.00% |
合同包1(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服务类(内蒙古国真香商贸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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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 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 合同包1(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 1,050,000.00 |
合同包2(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服务类(内蒙古晟锋商贸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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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 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 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 (1)供应商所供预包装食品,剩余保质期不得少于食品保质期的一半。(2)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食堂物资采购计划数量及品种进行配送。配送数量多于计划部分采购人可以拒收;配送数量不足时, 以现场称重为准,并现场修改送货 单数量,双方相关人员现场签字确认。因供应商客观原因采购不到计划内食堂物资品种的,供应商应提前告知,双方相关人员现场修改送货单价格并签字确认。因供应商主观原因采购不到计划内个别食堂物资品种的,供应商应就近选择超市或农贸市场进行供货,所供堂物资价格仍以合同规定价格为准。(3)供应商所供商品必须保证质量,蔬菜必须为当日新鲜货品,调味品不得少于食品保质期的一半,货品质量情况由甲方确认,质量不合格必须退换(应在90分钟内完成更换)。(4)供应商须有专人负责,有回访、有反馈,及时认真与甲方沟通。确保每次配送达到配送标准,发生拒不整改的, 甲方可以随时中止。(5)供应商采购人甲方每20±5个日历日共同到大型农贸批发市场进行市价调查,必须包含食用蔬菜类、食用调料类、食用乳制品类、饮料、泡面、食用干货类等类别。最终双方达成一致预算价,包含运输、税款、检验、保险、培训等。(6)如供应商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违约行为,提供食材不符合双方约定标准,经甲方三次通知仍未予以纠正的, 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760,000.00 |
李军(采购人代表) 、 王志刚 、 李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无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0万元。 收取对象: 无。
合同包2(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0万元。 收取对象: 无。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 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
地址: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苏力德大街9号
联系方式: 0471-5318406,质疑接收联系人:李刚,电话 :0471-53184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6号
联系方式: 0471-533260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李俊
电话: 0471-5332608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11月27日
相关附件:
总队机关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报价明细附件.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内蒙古国真香商贸有限公司).pdf 合同包2: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内蒙古晟锋商贸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