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长郡湘府中学2025-2027年物业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5年01月13日
1、项目概况
1.学校占地面积:68999㎡,建筑面积:71158㎡,绿化面积:28696.6㎡,寄宿学生1412人左右。
2.座落位置:长沙市天心区先锋街道中意一路1328号。
3.物业管理范围:为长沙市长郡湘府中学提供优质的保洁、绿化、维修、水电、学生宿舍管理等物业服务。
2、金额明细
1365492元/年,具体详见《报价文件》。
(一)服务范围
包含校区内保洁、绿化维护、泥木工维修、水电维修、学生宿舍管理等服务。
1、校区保洁服务范围
负责校区运动场、篮球场、广场、道路以及所有建筑物、厕所和公共区域(如博育馆、仁爱楼、艺术楼、质朴楼、儒雅楼、学生公寓、图书馆、停车场等)。
2、校区内绿化维护服务
校区内栽种的所有植被、绿化带、树木的养护,补栽、防虫、修剪等。
3、房屋及公共维护服务
负责校区木工、泥工维修管理水电维修管理服务等。
4、学生宿舍管理服务
负责学校寄宿学生的住宿管理。
(二)服务时间和地点
1、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服务期限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服务要求
1、管理人员职责
1.1、项目经理负责全体员工培训和工作安排,参与学校部门会议,及时了解学校情况,配合学校及时处理相关工作事宜。
1.2、主动巡查校园,了解师生的相关需求。
1.3、项目助理协助经理管理项目日常工作安排配合完成学校安排的各项工作。
1.4、部门主管负责各部门员工工作安排,配合完成项目经理安排的各项工作。
2、卫生保洁职责
2.1、实行零干扰清洁卫生服务。
2.2、做好环境卫生宣传工作,把提高学生清洁卫生意识、纠正学生的不良卫生习惯与环境卫生管理相结合,使学生也自觉地参与到环卫工作中。
2.3、遇到有损害环境卫生行为的学生,进行耐心教育和劝阻,绝不因人而异,对于极少数屡教不改则采取典型曝光或让其清理干净的方法,在校方的支持下公开其不文明行为。
2.4、每天上、下午个打扫一次,全天候保洁,每小时循环报结一次,先外至内。
清洁标准:建筑物每期进行一次扬尘、蛛网清扫,外墙1.5米高度保持无污迹、涂划、乱粘贴物;公共场所无明显泥沙、污垢、纸屑,没有1厘米以上的石子;排水沟无明显泥沙、污垢;垃圾箱清运及时,清运率100%,周围无污垢、无纸屑、无积水,离垃圾箱两米无臭味;玻璃门窗、镜面和灯具标准是:玻璃面上无污迹、水迹,清洁后用纸巾擦拭,门窗无灰尘,清洁后的灯具无灰尘,灯具内无蚊虫,灯盖,灯罩明亮清洁;
楼梯卫生标准:保持楼梯清洁,目视楼梯无果皮、纸屑、蜘蛛网、污迹等;
卫生间卫生标准:地面无烟头、污渍、积水、纸屑、果皮;天花、墙角、灯具目视无灰尘、蜘蛛网;目视墙壁干净,便器洁净无黄渍,室内无异味、臭味;
楼层通道、地面卫生标准:目视干净,无污渍、无杂物。
会议室卫生标准:会议桌椅摆放整齐、无灰尘,地面无杂物。
4、绿化维护服务职责
依照绿地植物生长规律,负责学校绿地的树木、花灌木、绿篱、色块和草坪的灌溉、修剪、施肥和病虫害草防治、修补、杂草清理等工作。达到植被生长正常,枝叶茂盛,无病虫害,无枯枝残叶,造型美观,与环境协调的养护标准。
5、房屋及公共维护服务职责
5.1、做好校区建筑以及路面的日常维护,做到一般问题及时修,较大问题限时修,零星抢修时限不超过2小时,较大维修不超过三天。无论是星期天、节假日还是在恶劣气候环境下,确保学校建筑物处于完好状态。
5.2、及时做好门窗锁窗帘等小型维修,及时完成学校后勤部门交代的临时任务。
5.3、及时做好校区教学、生活及办公用水、用电维护与维修(不包括各项目、日常办公设备维护)。做到一般问题及时修,较大问题限时修,抢修时限不超过2小时。无论是星期天、节假日还是在恶劣气候环境下,确保学校水电每天每时处于完好状态。
6、学生宿舍管理服务职责
6.1、做好宿舍区综合管理与协调:各寝室标识,宣传栏、评比栏管理等,确保宿舍区良好秩序。
6.2、做好宿舍区公共区域保洁工作,负责寝室每日常规检查评比与公示。
6.3、负责学生出入寝室的登记管理和情况通报,维护寝室良好秩序。负责违纪事件、突发事件的处理与报告,禁止外来人员随意进入宿舍区,禁止男、女生串寝。
6.4、做到学生入寝不离岗,做好学生思想工作,细心观察学生情绪变化,做好心理疏导,并及时通报教育处。晚上有患病的学生,须及时拨打电话做到及时就医。
6.5、做好宿舍文化建设,防火、防盗、防事故等工作。
6.6、做好宿舍防疾病、除四害工作,保持室内通风、干燥,杜绝传染病发生。
6.7、做好宿舍门卫的管理工作,学生离开宿舍时随时锁门,搞好每日查寝工作,做好台账,对生病学生及时通报班主任。
6.8、按时记录每位寄宿生的情况,搞好寄宿生管理工作,保证学生安全,晚班做好巡查,不得擅离职守,并将情况如实反馈到年级组长、班主任和教育处,积极配合学校保证寄宿生安心学习和生活。
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其中物业服务人数为28人。物业经理1人,物业助理1人,保洁10人,房屋及公共维护2人,绿化2人,宿管老师11人,特殊岗位1人共计28人。
严格按照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执行。
1、因供应商责任造成财产损坏:照价赔偿
2、因供应商责任造成财产丢失:照价赔偿
3、因供应商责任造成其他损失:视情节给予经济处罚,必要时提请法律制裁。
4、对供应商安全防火的要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5、对供应商工作人员流动及必要的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保险和人员意外伤害、死亡保险办理及费用的要求:全部由供应商承担。在合同执行期间,供应商人员工作时若发生工伤、发生意外伤害,由供应商承担全部民事责任,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6、开展意见调查,供应商定期(每季度或半年)发放意见调查表,征求学校与学生的意见,了解对物业管理的需求,确保服务到位。
7、对涉及到对外收费项目、委托供应商经营管理的要求:(包括:收费办法及费用财务管理制度)无对外收费项目和其他委托项目。
8、对供应商的其他要求:(如保密等)不得透露本校有关重要消息和情况,对外不得损害我校名誉,和我校师生交往不得散布流言蜚语,遵守我校各项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要求。
9、学校提供物业管理用房及水电值班用房,水电费由供应商承担按季度缴纳,私人财产自己保管,丢失自负。
10、供应商的违纪处罚:因供应商责任造成财产损失、丢失,负责全额赔偿。
11、如遇学校重大活动,供应商应加强物业管理,密切配合学校工作。
无
按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验收程序并验收合格。
本合同自2025年1月15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