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现金清分场外外包采购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根据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现金清分业务需求,现启动现金清分场外外包项目供应商征集工作。凡符合本公告要求的企业均可自愿报名。具体情况如下:
一、采购标的
现金清分场外外包服务。
供应商在自身工作场地为我行提供现金清分服务(包括整点、挑残、鉴伪、扎把、包装封装等操作工作);清分后的现金质量必须达到深圳人行现金清分质量标准;需在收到我行现金的 5 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以双方当次约定为准),完成我行现金的清分并代我行将现金押运至深圳人行发行库或返还我行。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一般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法人资格,以及由法人授权或具备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
2.具有良好的商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资质;
4.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资格条件要求
1.现金清分服务业务取得深圳人行同意批复;
2.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遵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
3.须符合人民银行现金清分企业备案管理要求,应有为我行或其他商业银行提供现金清分、清机等涉及现金清点整理的服务经验,具备为银行提供现金清分清点业务外包服务的专业管理及服务人员,建立有完善的员工招聘及上岗培训办法,确保上岗人员具备符合我行反假货币培训管理办法要求的反假货币鉴别能力;
4.场外外包服务提供商需购买代清分现金的全额保险;
5.具有完善可行的外包服务连续性保障机制和银行信息安全保密机制;
6.现金清分场外外包服务提供商实施清分业务的金库及场地必须经当地公安部门和消防部门验收通过,具备公安机关发放的安全防范设施合格证明和消防部门发放的消防合格证明;
7.外包服务提供商应没有出现过重大违规记录,没有与合作单位发生合同纠纷等法律案件。
(三)其他要求
1.须承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等其他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同时参与本项目;(须提供书面承诺函)
2. 须承诺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参股股东或高级管理人员中无招商银行在职员工、离职员工及其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须提供书面承诺函)
三、相关说明
(一)本公告内容为我行采购相关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招标)公告或采购(招标)文件为准。
(二)我行将对供应商意向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我行将根据项目进度通过电话或邮件通知进行技术交流;通过报名审核并不等同于纳入本项目候选供应商范围,我行还将结合实地考察、风险评估等措施对候选供应商进行筛选。未通过审核的,不另行通知。
(三)供应商提交资料中如有虚假信息,或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技术交流的,我行将取消其报名资格、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并限制其后续参加我行采购项目。
(四)所有报名供应商均视同为已无保留地同意我行在采购业务范围内使用其报名信息。
四、报名资料及提交方式
(一)报名资料
1. 参与意向报名确认函及授权书(材料格式详见附件1、附件2);
2. 供应商重点信息表(格式详见附件3,以EXCEL方式提交)及附件3 备注栏中要求的上传资料;
3. 资格条件所需的材料(与重点信息表中相同的材料不用重复提交);
4.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内容为准,须提供查询截图。
5. 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查询截图。
(二)提交方式
登陆路径: 招商银行一网通官网-今日招行-采购平台;
登陆网址:https://xcg.paas.cmbchina.com/portal/page/platEnter.html
(系统限制每个报名反馈文件大小不能超过100 M,请合理分割)
五、报名截止时间
2024-11-05 12:00:00(北京时间)。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经理,电话:0755-83199262。邮箱:feng1050@cmbchina.com。
联系人:张经理,电话:0755-88025361。邮箱:zmqpku1996@cmbchina.com。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