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金寨县南溪镇丁埠销售点砂砾石处置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20.00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10/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hzz24jt-0926a2
预算金额20.00元
招标联系人胡先生0564-7399968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中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段工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11
公告正文
金寨县南溪镇丁埠销售点砂砾石处置项目(二次)
竞争性谈判公告
受安徽交控集团金寨资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安徽中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对金寨县南溪镇丁埠销售点砂砾石处置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谈判。本次处置的标的所有权无争议且已履行相关的审批程序,欢迎具备条件的意向购买人参加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AHZZ24JT-0926A
2、项目名称:金寨县南溪镇丁埠销售点砂砾石处置项目(二次)
3、项目地点:金寨县南溪镇丁埠销售点
4、处置方:安徽交控集团金寨资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5、项目类别:货物销售
6、项目概况:
(1)处置标的:处置标的为金寨县牛山河南溪横畈段清淤疏浚淤积物加工产生的砂砾石。装车工作由处置方指定单位负责,意向购买人自行负责运输、环保、安全等工作并承担全部费用。意向购买人不得对处置标的进行挑选,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指定单位装载处置标的或有选择性的要求指定单位装载处置标的。意向购买人购得标的后不得在项目现场筛分或加工处理。
(2)处置标的数量:暂定数量4万吨。最终结算数量以处置方指定地磅实际称重数量(吨)为准。处置方确定最终结算数量后,货款根据最终结算数量据实结算,成交人已交货款多退少补(退款不计利息)。暂定数量是处置方根据现有数据资料作出的预估数量,处置方不保证其准确程度,意向购买人综合考虑实际数量多少的风险。
(3)质量标准:以处置标的实物为准,处置方对其品种、规格、所含比例(即标的物中所含土、砂、砾石、杂质、杂物比例以及含水率等)、质量等级等方面不作任何定义和承诺。意向购买人实地勘察、并充分了解项目情况后认货买货,一切风险自担。
(4)清运期限:清运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清运期限截止时间前产生的砂砾石均属于本次处置标的(据实结算),成交人须在清运期限内全部运离,清运期限截止后产生的砂砾石由销售方另行处置。如遇不可抗力或受政策性影响,经处置方及相关部门批准同意,清运时间顺延。
(5)过程管理:处置方负责全过程管理,包括执行称重计量,现场管理、进度管理、运输时间、道路交通和环境管理、群众关系协调、合同履约管理等;成交人必须服从处置方管理并安排指定负责人与处置方对接相关事项。
特别提示:
意向购买人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前必须对处置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充分了解项目情况以及处置标的数量、质量、位置、状态、范围、交通运输和周边环境条件等各方面详细情况,并在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交《处置标的勘察确认书》(见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7、最低限价及加价幅度:
序号 | 处置标的名称 | 暂定数量 | 最低限价(单价) | 报价加价幅度 |
1 | 砂砾石 | 4万吨 | 20.00元/吨 | 1.00元/吨或其整数倍 |
8、成交原则
(1)最终承诺报价中,最高报价者成交;(2)最终承诺报价中最高报价存在并列报价时,对并列最高报价的意向购买人增加一轮报价后仍存在并列报价的,以抽签方式确定成交人。具体见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
二、意向购买人资格
1、意向购买人须为自然人或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意向购买人或境外主体参加谈判;
3、意向购买人在谈判会入场截止时间前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5)其他被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限制交易的情形;
4、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1、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前
2、地点: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luan.gov.cn)
3、获取方式:本项目采购文件(答疑澄清等相关文件资料)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信息”、“非进场交易项目”版块本项目公告下方免费下载。
四、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2024年10月11日10:00时
2、谈判地点:金寨县梅山镇大别山玉博园,安徽交控集团金寨资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1日10:00时
2、提交地点:金寨县梅山镇大别山玉博园,安徽交控集团金寨资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六、预交货款及竞争性谈判保证金
1、预交货款及竞争性谈判保证金总金额:人民币玖拾陆万元整(¥960000.00元)。其中,谈判保证金: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160000.00元),预交货款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
2、预交货款及竞争性谈判保证金指定交纳账户
户名:安徽交控集团金寨资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六安金寨新城支行
账号:1224 5201 0400 0996 0
3、预交货款及竞争性谈判保证金采取下列形式:银行转账 或 网银支付
(1)预交货款及竞争性谈判保证金交纳时须备注“金寨县南溪镇丁埠销售点砂砾石处置项目(二次)预交货款及谈判保证金”;
(2)预交货款及竞争性谈判保证金须从自然人本人账户或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的单位帐户转出;
(3)预交货款及竞争性谈判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1日10:00时前。
七、付款方式
成交后,根据成交价格和处置标的数量(暂定数量4万吨)计算暂定货款金额,成交人预交货款不足的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处置方指定账户一次性补齐。清运过程中,若清运数量累计达到暂定数量的90%,处置方有权根据现场情况要求成交人按0.2万吨或其倍数追加交纳预交货款。
最终结算数量以处置方指定地磅实际称重数量(吨)为准。处置方确定最终结算数量后,货款根据最终结算数量据实结算,成交人已交货款多退少补(退款不计利息)。最终结算数量超过暂定数量的,超出部分的货款按合同价格核算后,成交人须于5个工作日内向处置方指定的账户一次性付清,成交人延期支付或者拒绝支付的,成交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处置方将进一步追究成交人的违约责任。
八、联系方法
(一)处置方:安徽交控集团金寨资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0564-7399968
(二)代理机构:安徽中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段工
电话:0564-7060400
2024年10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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