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月浦水厂增设二氧化碳投加系统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626.57万元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4/08/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zgc2024079
预算金额626.57万元
招标联系人叶华021-55150088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市市政工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蔡青青1560192675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月浦水厂增设二氧化碳投加系统改造工程招标公告(招标编号:SZGC2024079)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月浦水厂增设二氧化碳投加系统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制水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内容:制水公司月浦水厂增设二氧化碳投加系统改造。项目范围:水厂增设 二氧化碳投加系统,主要改造内容为:新建二氧化碳气站;增设二氧化碳投加间,布置二氧 化碳投加设备及配套管道;同步实施二氧化碳投加系统相关的建筑、结构、电气、自控仪表 改造。详见技术要求及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月浦水厂增设二氧化碳投加系统改造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月浦水厂增设二氧化碳投加系统改造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有效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 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 及以上;(须提供资质证书等);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许可证等);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二级建造师、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 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 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无因自身的任何违约、违法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 为而导致合同解除或败诉。(投标时须提供声明函);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
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8 月 30 日 09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9 月 03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请 9:30~11:30,13:00~16:00 时(北京时间)至上海市市政工程建设发展 有限公司报名(地点:上海市马当路 430 号 611 室,联系人:蔡青青,周六、周日须提前电 话联系)。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需携带资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 章;(2)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3)法人代表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加 盖公章;(4)法人身份证、授权人身份证(如有授权)复印件加盖公章;(5)“投标人未被列 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相关网 页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现场银行转账,售后不退,用途写明 项目简称的报名费-单位简称)注: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的资料如有缺漏,招标机构 将拒绝接受其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须保证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招投标有关的 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9 月 20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上海市黄浦区马当路 430 号 6 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9 月 20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黄浦区马当路 430 号 6 楼会议室
七、其他
1、项目最高限价:626.5720 万元。
2、工期:接开工令后 90 天内完工。
3、投标人应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完整的资格证明文件,对于投标人资格的最终确认将 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根据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认定。如评标时 发现投标人的资格不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完整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 求,则其投标将被作为否决处理。
4、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授权代表携带授权书、身份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或有效期内的 本人用工合同)出席开标仪式。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 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开标当天各投标人需签署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若拒绝签署该承诺 书,则招标人有权不接收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制水分公司 地 址:上海市四平路 260 号 2 楼
联 系 人:叶华
电 话:021-5515008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市市政工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黄浦区马当路 430 号
联 系 人: 蔡青青
电 话: 15601926758
电子邮件: 819030683@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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