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应急管理局防汛应急装备器材采购项目需求公告
金额
65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5/1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应急管理局防汛应急装备器材采购项目
2、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总预算金额65万元。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采购需求:肥城市应急管理局防汛应急装备器材采购主要包括购置便携式排涝水泵、应急照明灯塔、救生衣、水域救援服等防汛救灾应急装备器材,以补充肥城市防汛救灾装备短缺,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二)技术商务要求
一、商务要求
1、供货期:签订合同,接采购人通知后30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完成本项目供货及安装的能力的本国投标人;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相关响应文件均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
2.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credit.shandong.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无效(以投标截止日当天网站显示的内容为准)。
2.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即申请人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下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为准,本项目属于“制造业 ”。
3、政府采购政策
3.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出台的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
3.2、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于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3.3、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如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在电子标书中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将在成交公告中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3.4、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中如有属于财库〔2019〕19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供应商必须投报节能产品,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及相关认证信息截图,否则视为报价无效。强采产品不给予价格扣除优惠。
3.5、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1)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财库〔2019〕19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的或属于财库〔2019〕18 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的,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及相关认证信息截图,并填写《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汇总表》,评审时将予认证产品5%的评审价格扣除优惠。
注:节能、环保产品仅是构成所报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不予价格扣除优惠。
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名单见《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16号)及后续公告。
根据《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20】27号),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是指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出产的农副产品);优先采购注册地在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且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符合上述情况的物业公司,需出具公司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4、知识产权
4.1、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涉及的有关专利权、商标权、版 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所有费用。
4.2、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在中国境内使用服务或服务的任何 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诉讼。如招标 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投标人应赔偿该损失。
5.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二、技术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三、论证意见
无。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4年5月10日起,至2024年5月12日止。
六、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4年5月12日17时00分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七、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肥城市应急管理局
地址:肥城市三农大厦
联系方式:0538-3221089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益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肥城市经济开发区创业路5号301
电话:0538-3212566
1、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应急管理局防汛应急装备器材采购项目
2、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总预算金额65万元。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采购需求:肥城市应急管理局防汛应急装备器材采购主要包括购置便携式排涝水泵、应急照明灯塔、救生衣、水域救援服等防汛救灾应急装备器材,以补充肥城市防汛救灾装备短缺,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二)技术商务要求
一、商务要求
1、供货期:签订合同,接采购人通知后30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完成本项目供货及安装的能力的本国投标人;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相关响应文件均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
2.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credit.shandong.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无效(以投标截止日当天网站显示的内容为准)。
2.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即申请人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下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为准,本项目属于“制造业 ”。
3、政府采购政策
3.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出台的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
3.2、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于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3.3、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如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在电子标书中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将在成交公告中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3.4、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中如有属于财库〔2019〕19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供应商必须投报节能产品,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及相关认证信息截图,否则视为报价无效。强采产品不给予价格扣除优惠。
3.5、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1)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财库〔2019〕19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的或属于财库〔2019〕18 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的,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及相关认证信息截图,并填写《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汇总表》,评审时将予认证产品5%的评审价格扣除优惠。
注:节能、环保产品仅是构成所报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不予价格扣除优惠。
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名单见《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16号)及后续公告。
根据《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20】27号),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是指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出产的农副产品);优先采购注册地在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且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符合上述情况的物业公司,需出具公司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4、知识产权
4.1、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涉及的有关专利权、商标权、版 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所有费用。
4.2、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在中国境内使用服务或服务的任何 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诉讼。如招标 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投标人应赔偿该损失。
5.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二、技术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三、论证意见
无。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4年5月10日起,至2024年5月12日止。
六、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4年5月12日17时00分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七、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肥城市应急管理局
地址:肥城市三农大厦
联系方式:0538-3221089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益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肥城市经济开发区创业路5号301
电话:0538-3212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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