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2024年兴山县古夫镇季家至王家淌路面大修养护工程已由兴发改审批[2024]15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兴山县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上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兴山县古夫镇古洞村。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项目全长7.662公里,单车道基础级公路,设计行车速度15km/h,路基宽5.5m,路面宽4.5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等。(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招标控制价:发布答疑时公布。
2.4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2.5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答疑文件范围内所有工程。
2.6 质量标准要求: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等级为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等级为合格。
2.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F90—2015)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证书,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3.4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公路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交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3.5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格式自拟;(提供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6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工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上传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7拟派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程师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交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3.8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生产工程师)近三个月(2024年3月、2024年4月、2024年5月)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或分公司);社会保险费按季度、按年缴纳的,分别提供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社会保障缴纳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授权码)和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3.9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2、至本项目发出招标公告之日止,处罚期满的除外,投标人 2022年度未被交通运输部或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信用等级评为 D级(普通公路),并将查询记录彩色截图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公路施工企业未参与年度信用评价的,信用等级按 C 级确定);3、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4、投标单位以及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第1项投标人上传承诺函原件彩色扫描件,格式自拟;第2-3项上传网页查询彩色截图在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第4项上传无行贿犯罪记录的声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格式以招标文件为准)
3.10 本项目适用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库[2020]46号)及其相关配套文件),中小微企业参加投标活动,投标人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作废标处理。
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报请行业主管部门作列入黑名单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照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6月11日至2024年7月3日9:00(北京时间)。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日9时0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 CA 锁或手机 CA 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 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
7.1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古夫镇香溪大道29号)三楼开标大厅组织开标工作,并在申请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7.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代理机构的操作情况。
8、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
9、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及媒介
本工程招标公告于2024年6月11日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山县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地 址:兴山县古夫镇昭君路17号
联系人:张勇
电 话:18064232582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上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兴山县古夫镇妃台路8号
联系人:胡廷勇
电 话:18986830001
附 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1、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证书,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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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相应内容、表格及下注说明的要求在其投标文件中填写相关内容、表格并在相应位置上传要求的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不满足要求或不足以证明其满足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在对其投标进行评审时将不予通过。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 务 要 求 |
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上传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本年度新成立公司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财务状况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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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相应内容、表格及下注说明的要求在其投标文件中填写相关内容、表格并在相应位置上传要求的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不满足要求或不足以证明其满足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在对其投标进行评审时将不予通过。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无 |
注: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相应内容、表格及下注说明的要求在其投标文件中填写相关内容、表格并在相应位置上传要求的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不满足要求或不足以证明其满足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在对其投标进行评审时将不予通过。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 2、至本项目发出招标公告之日止,处罚期满的除外,投标人 2022 年度未被交通运输部或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信用等级评为 D 级(普通公路),并将查询记录彩色截图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公路施工企业未参与年度信用评价的,信用等级按 C 级确定); 3、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 4、投标单位以及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第 1 项投标人上传承诺函原件彩色扫描件,格式自拟;第 2-3 项上传网页查询彩色截图在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第 4 项上传无行贿犯罪记录的声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格式以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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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相应内容、表格及下注说明的要求在其投标文件中填写相关内容、表格并在相应位置上传要求的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不满足要求或不足以证明其满足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在对其投标进行评审时将不予通过。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生产工程师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项目经理 | 1人 | 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公路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交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格式自拟;(提供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
项目经理备选人 | / | |
项目总工 | 1人 | 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工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上传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
项目总工备选人 | / | |
安全生产工程师 | 1人 | 拟派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程师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交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
注: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相应内容、表格及下注说明的要求在其投标文件中填写相关内容、表格并在相应位置上传要求的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不满足要求或不足以证明其满足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在对其投标进行评审时将不予通过。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 | / | / |
注:本表要求的人员作为合同履约时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最低要求,投标人在投标阶段无需填报上述人员相关表格及提供资料。
附录7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设备名称 | 规格、功率及容量 | 单位 | 最低数量要求 |
/ | / | / | / |
注:本表要求的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作为合同履约时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投标人在投标阶段无需填报相关表格及提供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