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桥梁建设有限公司贵溪分公司物资(粉煤灰)采购谈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9/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r24(2024)-gxfgs-wzcg-005-11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集采中心桥建分中心
代理联系人陈秀萍1580579075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桥梁建设有限公司贵溪分公司

物资(粉煤灰)采购谈判公告

 

谈判编号CR24(2024)-GXFGS-WZCG-005-1

1.竞争性谈判条件

谈判项目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桥梁建设有限公司贵溪分公司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瑞梅铁路工程建设指挥部及浙江海港义乌枢纽港有限公司 采购人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桥梁建设有限公司贵溪分公司 。本项目所需的 粉煤灰 采购已具备谈判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谈判内容

3.1 项目概况: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瑞梅铁路工程建设指挥部主要工程内容包括:轨枕14万根。浙江海港义乌枢纽港有限公司主要工程内容包括:预制T梁96孔。

3.2 谈判内容:详见谈判公告附表1。

3.3 谈判方式: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

3谈判报价人资格要求

4.1 谈判报价人具体资格要求详见谈判公告附表1。

4.2 本次谈判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

4.3谈判报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谈判报价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且在限制期内,或(和)谈判报价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且在限制期内(以谈判报价截止日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 ”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谈判时的判断依据);

2)被纳入国家铁路局 “黑名单”管理,且在公布期限内(以谈判报价截止日在国家铁路局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谈判时的判断依据);

3) 谈判报价人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内。

5.资格审查方法及谈判方法

5.1 本次谈判报价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

5.2 谈判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谈判报价价法。

6.谈判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谈判活动单位,请登陆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om)注册会员,查询拟参与报价包件进行网上报名、支付谈判采购文件费、下载电子谈判采购文件(详细操作方式见中国铁建云链平台首页-小鹿课堂-操作指南,后同)

6.2谈判采购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 2024  9  10  2024  9  12潜在谈判报价人须在谈判采购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完成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om)进行注册登记并完善信息参加报名及支付谈判采购文件费用(具体操作见“小鹿课堂”-“铁建云链-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

6.3本次谈判一包一投,谈判采购文件每包件售价见谈判公告附件1《谈判物资清单》,售后不退。

7.谈判报价文件的递交

7.1此次谈判谈判报价人需制作电子谈判报价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铁建云链平台递交谈判报价文件 

7.2谈判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  9  18 10  00  分。

7.3谈判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om),谈判报价须登陆该平台,在谈判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谈判报价文件的上传。谈判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谈判报价文件传输的,视为放弃报价资格。

7.4如采购人有需求,被评为谈判报价成交人谈判报价单位应无偿提供纸质版谈判报价文件,纸质版谈判报价文件内容须与电子版文件内容完全一致。

8谈判

8.1本次二轮竞谈采取线下谈判方式进行,谈判时间202491810 00 分。

8.2谈判地点江西省鹰潭市贵溪市柏里大道7号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桥梁建设有限公司贵溪分公司会议室

8.3谈判方式在规定的谈判时间,谈判代表到达谈判地点参加谈判逾期到达或未到位视为放弃报价资格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om)公开发布。

10采购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桥梁建设有限公司贵溪分公司

  址:江西省鹰潭市贵溪市柏里大道7号

  话:18670109398

谈判组织单位: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集采中心桥建分中心

联系人:陈秀萍

  话:15805790750

 2024  9  10 

附表1

1.谈判物资清单

序号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需用数量

谈判文件售价(元)

谈判保证金(元)

采购人

备注

1

FMH-01

粉煤灰

FI

2500

500

20000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桥梁建设有限公司贵溪分公司


2.谈判报价人资格条件

2.1 营业范围: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谈判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 生产能力:谈判报价产品生产厂须具备相应物资生产能力。

2.3 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谈判报价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谈判报价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2.4 供货业绩:须提供谈判报价人20221月1日至谈判报价截止之日谈判报价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以往中标项目业绩表、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供货合同复印件等,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新注册的公司除外),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件。

2.5 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谈判报价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谈判报价、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谈判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谈判报价的处罚期内、谈判报价人谈判报价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6 其他: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谈判报价,生产厂可以与其授权的代理商在同一包件中谈判报价;生产厂或代理商应具备跨地域供应、集散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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