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丰县城护城河(城东铁路桥—瑶河支流护城河护坡)防洪排涝提升改造工程(道路积涝点监测预警)招标公告
金额
441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1/12/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1accaz00413
预算金额600万元
招标公司长丰县市政建设管理站
招标联系人王工
招标代理机构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乐0551-62721981
中标公司中水三立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441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长丰县城护城河(城东铁路桥—瑶河支流护城河护坡)防洪排涝提升改造工程(道路积涝点监测预警)项目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 长丰县城护城河(城东铁路桥—瑶河支流护城河护坡)防洪排涝提升改造工程(道路积涝点监测预警)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1.4 招标人:长丰县市政建设管理站
1.5 项目业主:长丰县市政建设管理站
1.6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 长丰县城护城河(城东铁路桥—瑶河支流护城河护坡)防洪排涝提升改造工程(道路积涝点监测预警)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1ACCAZ00413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 1 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1ACCAZ00413
2.5 建设地点:长丰县境内
2.6 建设规模: 长丰县城护城河(城东铁路桥—瑶河支流护城河护坡)防洪排涝提升改造工程(道路积涝点监测预警),详见招标文件。
2.7 合同估算价: 600万元
2.8 招标范围: 长丰县城护城河(城东铁路桥—瑶河支流护城河护坡)防洪排涝提升改造工程(道路积涝点监测预警),详见招标文件。
2.9 交货及安装地点:长丰县水湖镇
2.10交货及安装周期:60日历天
2.11 项目类别:货物
2.12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业绩要求:/
3.3 财务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本招标项目不适用)
3.6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
3.8 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月14日(系统自动设定截止时间为24:00)。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无需支付。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8: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2721981、0551-62721970。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年1月21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2年1月21日10时00分。
6.2 开标地点: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城区)(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2楼6号开标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招 标 人:长丰县市政建设管理站
地 址: 长丰县水湖镇长寿路265号
邮 编:231100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0551-62722537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
邮 编:231131
联 系 人:张乐
电 话:0551-62721981、0551-62721970
8.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9980000
8.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8.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长丰县水湖镇
电 话:0551-62725069
9. 其他事项说明
9.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9.2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投标人在线提交投标文件并可以远程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须现场参加开标。
9.3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10. 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中国银行
户名: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76762181167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长丰支行
徽商银行
户名: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025201021000042188137010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长丰支行
2021年12月31 日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长丰县城护城河(城东铁路桥—瑶河支流护城河护坡)防洪排涝提升改造工程(道路积涝点监测预警)
原项目编号:2021ACCAZ00413
原公告日期:2021年12月31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各投标人:
一、答疑
问1:招标文件P40页,商务评分标准,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得 2 分, 最高得 2 分。”此项要求不合理、不合法。
事实依据: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为13个施工总承包类别中的一种,承包工程范围为可承担各类机电工程的施工。注:1.机电工程是指未列入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电力、矿山、冶金、石油化工、通信工程的机械、轻工、纺织、航天航空、船舶、兵器等其他工业工程的机电安装工程。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是36项专业承包资质中的一项,电子与智能化资质包括:电子工业制造设备安装工程、电子工业环境工程、电子系统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等。注:1.电子工业制造设备安装工程指:电子整机产品、电子基础产品、电子材料及其他电子产品制造设备的安装工程。2.电子工业环境工程指:电子整机产品、电子基础产品、电子材料及其他电子产品制造所需配备的洁净、防微振、微波暗室、电磁兼容、防静电、纯水系统、废水废气处理系统、大宗气体纯化系统、特种气体系统、化学品配送系统等工程。3.电子系统工程指:雷达、导航及天线系统工程;计算机网络工程;信息综合业务网络工程;监控系统工程;自动化控制系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智能化系统工程;应急指挥系统;射频识别应用系统;智能卡系统;收费系统;电子声像工程;数据中心、电子机房工程;其他电子系统工程。4.建筑智能化工程指:智能化集成系统及信息化应用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智能卡应用系统;通讯系统;卫星接收及有线电视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广播系统;会议系统;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智能小区管理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大屏幕显示系统;智能灯光、音响控制及舞台设施系统;火灾报警系统;机房工程等相关系统。
纵观本项目建设规模与清单内容,仅为单纯的电子设备采购及安装,监控、综合业务、调度指挥、大屏显示系统软件的研发。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承包工程范围的具体要求,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与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建设内容不相适应,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与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建设内容完全匹配。
法律依据:
根据国务院第 613 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建议此处可以修改为:
“投标人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得 2 分, 最高得 2 分”
答1:见变更。
问2:招标文件P40页,商务评分标准,投标人奖项要求:“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开发的智慧/软件类产品,获得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高交会)优秀产品奖或省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的,每提供一个得 1 分,本项最多得 3 分,注: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有效证书或批复文件或颁奖单位颁奖文件或颁奖文件网上截图为评审依据。以上材料须能体现投标人名称,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此项要求不合理、不合法。
事实依据:
根据《合肥市建设工程货物服务项目评标办法实施导则(2021 年版)》规定,对投标人奖项及荣誉评分要求:
备注为:奖项、荣誉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荣誉为准。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奖项、荣誉证明资料应符合下列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1)奖项、荣誉应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的截图;
(2)“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网查询结果为准。针对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荣誉,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颁奖单位在中国社会组织网查询结果截图;
(3) 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颁发的奖项、荣誉均无效。
该备注被删减,且本项目要求的“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高交会)颁发的优秀产品奖”,该组织性质为展会,且在中国社会组织网无法查询到,每年各地类似的展会很多,如“世界制造业大会”、“中国创新创业成果交易会(创交会)”等等,用展会颁发的奖项作为评分项不具备权威性。
附:中国社会组织网网址和查询截图
https://www.chinanpo.gov.cn/index.html
法律依据:
根据国务院第 613 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建议此处可以修改为:
“投标人开发的智慧/软件类产品,获得省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的,每提供一个得 1 分,本项最多得 3 分。注:奖项、荣誉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荣誉为准。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奖项、荣誉证明资料应符合下列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1)奖项、荣誉应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的截图;
(2)“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网查询结果为准。针对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荣誉,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颁奖单位在中国社会组织网查询结果截图;
(3) 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颁发的奖项、荣誉均无效。”
答2:见变更。
问3:招标文件P40页,商务评分标准,人员资质要求:“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任一人员中具有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证书的,得 2 分,本项最多得 2 分。”此项要求不合理、不合法。
事实依据: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是指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人发[2003]24号),国家对从事公用设备专业性工程设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制度。考试工作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负责,日常工作由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和全国勘察设计工程师公用设备专业管理委员会承担。本项目为电子设备的采购和安装,与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范围从事公用设备专业性工程设计毫无关系。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截图和网站
http://www.mohurd.gov.cn/gongkai/fdzdgknr/tzgg/200304/20030415_152999.html
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证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用印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通过考试并获得相应级别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的人员,表示其已具备从事相应专业岗位工作的水平和能力,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主要在信息系统建设和集成工作中担任相关的项目管理工作。该证书与本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
法律依据:
根据国务院第 613 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建议此处可以修改为:“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任一人员中具有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证书的,得 2 分,本项最多得 2 分。”
答3:见变更。
二、变更
1、本项目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开标时间变更为“2022年1月26日10时00分”,本项目开标地点变更为“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城区)(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2楼5号开标室。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
2.2.1
分值
构成
分值构成(总分 100 分)
(1)商务部分: 28分
(2)技术部分: 42分
(3)投标报价: 30分
变更为
2.2.1
分值
构成
分值构成(总分 99 分)
(1)商务部分: 27分
(2)技术部分: 42分
(3)投标报价: 30分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表中
投标人资质
2分
投标人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得2分,最高得2分。
注: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有效资质证书为评审依据。
投标人奖项
3分
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开发的智慧/软件类产品,获得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高交会)优秀产品奖或省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项最多得3分。
注: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有效证书或批复文件或颁奖单位颁奖文件或颁奖文件网上截图为评审依据。以上材料须能体现投标人名称,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人员资质
6分
1.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人员中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每提供1人得2分,本项最多得4分;
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任一人员中具有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证书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
注:同一人具有多个证书的,不重复计分。上述人员均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有效证书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缴纳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所在月份及投标截止时间所在月份往前追溯三个月内的任一个月,如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25日,则提供2020年7、8、9、10月中任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即可)为评审依据。社保证明材料可具体通过下述形式之一:(1)社保局官方网站查询的缴费记录截图;(2)社保局的书面证明材料;(3)经投标人委托的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与投标人有直接隶属关系的机构可以代缴社保,但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经评标委员会确认;(4)其他经评标委员会认可的证明材料;(5)上述人员为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变更为
投标人资质
2分
投标人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得2分,最高得2分。
注: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有效资质证书为评审依据。
投标人奖项
2分
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开发的智慧/软件类产品,获得省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
注:奖项、荣誉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荣誉为准。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奖项、荣誉证明资料应符合下列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1)奖项、荣誉应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的截图;
(2)“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查询结果为准。针对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荣誉,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提供该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查询结果截图。
(3)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公示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人员资质
6分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人员中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每提供1人得2分,本项最多得6分;
注:同一人具有多个证书的,不重复计分。上述人员均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有效证书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缴纳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所在月份及投标截止时间所在月份往前追溯三个月内的任一个月,如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25日,则提供2020年7、8、9、10月中任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即可)为评审依据。社保证明材料可具体通过下述形式之一:(1)社保局官方网站查询的缴费记录截图;(2)社保局的书面证明材料;(3)经投标人委托的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与投标人有直接隶属关系的机构可以代缴社保,但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经评标委员会确认;(4)其他经评标委员会认可的证明材料;(5)上述人员为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其他内容不变,本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文件与本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招标人:长丰县市政建设管理站
地址:长丰县水湖镇长寿路265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51-62722537
招标代理机构: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
联系人:张乐 联系电话:0551-62721981、0551-62721970
长丰县市政建设管理站
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01月10日
长丰县城护城河(城东铁路桥—瑶河支流护城河护坡)防洪排涝提升改造工程(道路积涝点监测预警)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长丰县城护城河(城东铁路桥—瑶河支流护城河护坡)防洪排涝提升改造工程(道路积涝点监测预警)
项目编号:2021ACCAZ00413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12月31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2年1月26日
长丰县城护城河(城东铁路桥—瑶河支流护城河护坡)防洪排涝提升改造工程(道路积涝点监测预警)项目采购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中水三立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新产业园稻香路1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肆佰肆拾壹万元整(¥4410000.00元)
质量:合格
工期:60天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华航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康泽路3号院11号楼6层1单元605
投标报价:人民币 肆佰叁拾陆万玖仟元整(¥4369000.00元)
质量:合格
工期:60天
第三中标(成交)候选人:无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长丰县城护城河(城东铁路桥—瑶河支流护城河护坡)防洪排涝提升改造工程(道路积涝点监测预警)。
招 标 人:长丰县市政建设管理站
地 址: 长丰县水湖镇长寿路265号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0551-62722537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
项目负责人:张乐 联系电话:0551-62721981、0551-62721970
公示期:2022年1月26日至2022年1月29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520室业务协调部,联系电话:0551-62723383。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葛工,联系电话:0551-62725069【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月26日
长丰县城护城河(城东铁路桥—瑶河支流护城河护坡)防洪排涝提升改造工程(道路积涝点监测预警)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项目编号:2021ACCAZ00413
长丰县城护城河(城东铁路桥—瑶河支流护城河护坡)防洪排涝提升改造工程(道路积涝点监测预警)项目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人已经确定。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中标(成交)单位名称:中水三立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总价:肆佰肆拾壹万元整(¥4410000.00元)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孙承康,胡四宏,沈国华,唐永红,蔡丹阳
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01月30日
长丰县城护城河(城东铁路桥—瑶河支流护城河护坡)防洪排涝提升改造工程(道路积涝点监测预警)
合同编号:
2021ACCAZ00413-001
合同名称:
长丰县城护城河(城东铁路桥—瑶河支流护城河护坡)防洪排涝提升改造工程(道路积涝点监测预警)
项目编号:
2021ACCAZ00413
项目名称:
长丰县城护城河(城东铁路桥—瑶河支流护城河护坡)防洪排涝提升改造工程(道路积涝点监测预警)
项目所属行业类别:
工程招标
招标人(甲方):
长丰县市政建设管理站
合同甲方编号:
123401214850880621
中标人(乙方):
中水三立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乙方编号:
913401007117887548
所属地域:
安徽省
合同金额:
441.000000万元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公告日期:
2022年02月25日
代理机构:
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成交公告:
长丰县城护城河(城东铁路桥—瑶河支流护城河护坡)防洪排涝提升改造工程(道路积涝点监测预警)中标公示
合同附件:
详情见附件
免责声明 :
根据本页面提供的交易合同是按照《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皖政办〔2016〕65号)文件要求由市场主体发布,本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履约信息详情
证书编号为:合交易证2021ACCAZ00413001
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长丰县城护城河(城东铁路桥—瑶河支流护城河护坡)防洪排涝提升改造工程(道路积涝点监测预警)项目招标人(代理机构)委托对该项目进场交易活动进行见证。兹证:
进场交易环节
项目登记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开标
评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公示
发出单位: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盖 章)
日期:2022年01月30日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 长丰县城护城河(城东铁路桥—瑶河支流护城河护坡)防洪排涝提升改造工程(道路积涝点监测预警)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1.4 招标人:长丰县市政建设管理站
1.5 项目业主:长丰县市政建设管理站
1.6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 长丰县城护城河(城东铁路桥—瑶河支流护城河护坡)防洪排涝提升改造工程(道路积涝点监测预警)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1ACCAZ00413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 1 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1ACCAZ00413
2.5 建设地点:长丰县境内
2.6 建设规模: 长丰县城护城河(城东铁路桥—瑶河支流护城河护坡)防洪排涝提升改造工程(道路积涝点监测预警),详见招标文件。
2.7 合同估算价: 600万元
2.8 招标范围: 长丰县城护城河(城东铁路桥—瑶河支流护城河护坡)防洪排涝提升改造工程(道路积涝点监测预警),详见招标文件。
2.9 交货及安装地点:长丰县水湖镇
2.10交货及安装周期:60日历天
2.11 项目类别:货物
2.12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业绩要求:/
3.3 财务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本招标项目不适用)
3.6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
3.8 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月14日(系统自动设定截止时间为24:00)。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无需支付。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8: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2721981、0551-62721970。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年1月21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2年1月21日10时00分。
6.2 开标地点: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城区)(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2楼6号开标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招 标 人:长丰县市政建设管理站
地 址: 长丰县水湖镇长寿路265号
邮 编:231100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0551-62722537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
邮 编:231131
联 系 人:张乐
电 话:0551-62721981、0551-62721970
8.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9980000
8.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8.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长丰县水湖镇
电 话:0551-62725069
9. 其他事项说明
9.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9.2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投标人在线提交投标文件并可以远程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须现场参加开标。
9.3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10. 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中国银行
户名: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76762181167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长丰支行
徽商银行
户名: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025201021000042188137010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长丰支行
2021年12月31 日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长丰县城护城河(城东铁路桥—瑶河支流护城河护坡)防洪排涝提升改造工程(道路积涝点监测预警)
原项目编号:2021ACCAZ00413
原公告日期:2021年12月31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各投标人:
一、答疑
问1:招标文件P40页,商务评分标准,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得 2 分, 最高得 2 分。”此项要求不合理、不合法。
事实依据: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为13个施工总承包类别中的一种,承包工程范围为可承担各类机电工程的施工。注:1.机电工程是指未列入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电力、矿山、冶金、石油化工、通信工程的机械、轻工、纺织、航天航空、船舶、兵器等其他工业工程的机电安装工程。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是36项专业承包资质中的一项,电子与智能化资质包括:电子工业制造设备安装工程、电子工业环境工程、电子系统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等。注:1.电子工业制造设备安装工程指:电子整机产品、电子基础产品、电子材料及其他电子产品制造设备的安装工程。2.电子工业环境工程指:电子整机产品、电子基础产品、电子材料及其他电子产品制造所需配备的洁净、防微振、微波暗室、电磁兼容、防静电、纯水系统、废水废气处理系统、大宗气体纯化系统、特种气体系统、化学品配送系统等工程。3.电子系统工程指:雷达、导航及天线系统工程;计算机网络工程;信息综合业务网络工程;监控系统工程;自动化控制系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智能化系统工程;应急指挥系统;射频识别应用系统;智能卡系统;收费系统;电子声像工程;数据中心、电子机房工程;其他电子系统工程。4.建筑智能化工程指:智能化集成系统及信息化应用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智能卡应用系统;通讯系统;卫星接收及有线电视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广播系统;会议系统;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智能小区管理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大屏幕显示系统;智能灯光、音响控制及舞台设施系统;火灾报警系统;机房工程等相关系统。
纵观本项目建设规模与清单内容,仅为单纯的电子设备采购及安装,监控、综合业务、调度指挥、大屏显示系统软件的研发。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承包工程范围的具体要求,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与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建设内容不相适应,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与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建设内容完全匹配。
法律依据:
根据国务院第 613 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建议此处可以修改为:
“投标人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得 2 分, 最高得 2 分”
答1:见变更。
问2:招标文件P40页,商务评分标准,投标人奖项要求:“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开发的智慧/软件类产品,获得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高交会)优秀产品奖或省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的,每提供一个得 1 分,本项最多得 3 分,注: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有效证书或批复文件或颁奖单位颁奖文件或颁奖文件网上截图为评审依据。以上材料须能体现投标人名称,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此项要求不合理、不合法。
事实依据:
根据《合肥市建设工程货物服务项目评标办法实施导则(2021 年版)》规定,对投标人奖项及荣誉评分要求:
备注为:奖项、荣誉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荣誉为准。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奖项、荣誉证明资料应符合下列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1)奖项、荣誉应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的截图;
(2)“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网查询结果为准。针对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荣誉,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颁奖单位在中国社会组织网查询结果截图;
(3) 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颁发的奖项、荣誉均无效。
该备注被删减,且本项目要求的“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高交会)颁发的优秀产品奖”,该组织性质为展会,且在中国社会组织网无法查询到,每年各地类似的展会很多,如“世界制造业大会”、“中国创新创业成果交易会(创交会)”等等,用展会颁发的奖项作为评分项不具备权威性。
附:中国社会组织网网址和查询截图
https://www.chinanpo.gov.cn/index.html
法律依据:
根据国务院第 613 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建议此处可以修改为:
“投标人开发的智慧/软件类产品,获得省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的,每提供一个得 1 分,本项最多得 3 分。注:奖项、荣誉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荣誉为准。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奖项、荣誉证明资料应符合下列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1)奖项、荣誉应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的截图;
(2)“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网查询结果为准。针对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荣誉,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颁奖单位在中国社会组织网查询结果截图;
(3) 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颁发的奖项、荣誉均无效。”
答2:见变更。
问3:招标文件P40页,商务评分标准,人员资质要求:“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任一人员中具有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证书的,得 2 分,本项最多得 2 分。”此项要求不合理、不合法。
事实依据: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是指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人发[2003]24号),国家对从事公用设备专业性工程设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制度。考试工作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负责,日常工作由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和全国勘察设计工程师公用设备专业管理委员会承担。本项目为电子设备的采购和安装,与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范围从事公用设备专业性工程设计毫无关系。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截图和网站
http://www.mohurd.gov.cn/gongkai/fdzdgknr/tzgg/200304/20030415_152999.html
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证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用印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通过考试并获得相应级别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的人员,表示其已具备从事相应专业岗位工作的水平和能力,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主要在信息系统建设和集成工作中担任相关的项目管理工作。该证书与本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
法律依据:
根据国务院第 613 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建议此处可以修改为:“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任一人员中具有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证书的,得 2 分,本项最多得 2 分。”
答3:见变更。
二、变更
1、本项目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开标时间变更为“2022年1月26日10时00分”,本项目开标地点变更为“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城区)(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2楼5号开标室。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
2.2.1
分值
构成
分值构成(总分 100 分)
(1)商务部分: 28分
(2)技术部分: 42分
(3)投标报价: 30分
变更为
2.2.1
分值
构成
分值构成(总分 99 分)
(1)商务部分: 27分
(2)技术部分: 42分
(3)投标报价: 30分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表中
投标人资质
2分
投标人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得2分,最高得2分。
注: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有效资质证书为评审依据。
投标人奖项
3分
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开发的智慧/软件类产品,获得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高交会)优秀产品奖或省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项最多得3分。
注: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有效证书或批复文件或颁奖单位颁奖文件或颁奖文件网上截图为评审依据。以上材料须能体现投标人名称,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人员资质
6分
1.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人员中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每提供1人得2分,本项最多得4分;
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任一人员中具有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证书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
注:同一人具有多个证书的,不重复计分。上述人员均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有效证书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缴纳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所在月份及投标截止时间所在月份往前追溯三个月内的任一个月,如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25日,则提供2020年7、8、9、10月中任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即可)为评审依据。社保证明材料可具体通过下述形式之一:(1)社保局官方网站查询的缴费记录截图;(2)社保局的书面证明材料;(3)经投标人委托的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与投标人有直接隶属关系的机构可以代缴社保,但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经评标委员会确认;(4)其他经评标委员会认可的证明材料;(5)上述人员为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变更为
投标人资质
2分
投标人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得2分,最高得2分。
注: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有效资质证书为评审依据。
投标人奖项
2分
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开发的智慧/软件类产品,获得省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
注:奖项、荣誉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荣誉为准。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奖项、荣誉证明资料应符合下列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1)奖项、荣誉应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的截图;
(2)“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查询结果为准。针对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荣誉,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提供该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查询结果截图。
(3)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公示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人员资质
6分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人员中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每提供1人得2分,本项最多得6分;
注:同一人具有多个证书的,不重复计分。上述人员均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有效证书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缴纳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所在月份及投标截止时间所在月份往前追溯三个月内的任一个月,如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25日,则提供2020年7、8、9、10月中任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即可)为评审依据。社保证明材料可具体通过下述形式之一:(1)社保局官方网站查询的缴费记录截图;(2)社保局的书面证明材料;(3)经投标人委托的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与投标人有直接隶属关系的机构可以代缴社保,但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经评标委员会确认;(4)其他经评标委员会认可的证明材料;(5)上述人员为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其他内容不变,本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文件与本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招标人:长丰县市政建设管理站
地址:长丰县水湖镇长寿路265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51-62722537
招标代理机构: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
联系人:张乐 联系电话:0551-62721981、0551-62721970
长丰县市政建设管理站
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01月10日
长丰县城护城河(城东铁路桥—瑶河支流护城河护坡)防洪排涝提升改造工程(道路积涝点监测预警)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长丰县城护城河(城东铁路桥—瑶河支流护城河护坡)防洪排涝提升改造工程(道路积涝点监测预警)
项目编号:2021ACCAZ00413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12月31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2年1月26日
长丰县城护城河(城东铁路桥—瑶河支流护城河护坡)防洪排涝提升改造工程(道路积涝点监测预警)项目采购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中水三立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新产业园稻香路1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肆佰肆拾壹万元整(¥4410000.00元)
质量:合格
工期:60天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华航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康泽路3号院11号楼6层1单元605
投标报价:人民币 肆佰叁拾陆万玖仟元整(¥4369000.00元)
质量:合格
工期:60天
第三中标(成交)候选人:无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长丰县城护城河(城东铁路桥—瑶河支流护城河护坡)防洪排涝提升改造工程(道路积涝点监测预警)。
招 标 人:长丰县市政建设管理站
地 址: 长丰县水湖镇长寿路265号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0551-62722537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
项目负责人:张乐 联系电话:0551-62721981、0551-62721970
公示期:2022年1月26日至2022年1月29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520室业务协调部,联系电话:0551-62723383。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葛工,联系电话:0551-62725069【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月26日
长丰县城护城河(城东铁路桥—瑶河支流护城河护坡)防洪排涝提升改造工程(道路积涝点监测预警)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项目编号:2021ACCAZ00413
长丰县城护城河(城东铁路桥—瑶河支流护城河护坡)防洪排涝提升改造工程(道路积涝点监测预警)项目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人已经确定。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中标(成交)单位名称:中水三立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总价:肆佰肆拾壹万元整(¥4410000.00元)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孙承康,胡四宏,沈国华,唐永红,蔡丹阳
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01月30日
长丰县城护城河(城东铁路桥—瑶河支流护城河护坡)防洪排涝提升改造工程(道路积涝点监测预警)
合同编号:
2021ACCAZ00413-001
合同名称:
长丰县城护城河(城东铁路桥—瑶河支流护城河护坡)防洪排涝提升改造工程(道路积涝点监测预警)
项目编号:
2021ACCAZ00413
项目名称:
长丰县城护城河(城东铁路桥—瑶河支流护城河护坡)防洪排涝提升改造工程(道路积涝点监测预警)
项目所属行业类别:
工程招标
招标人(甲方):
长丰县市政建设管理站
合同甲方编号:
123401214850880621
中标人(乙方):
中水三立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乙方编号:
913401007117887548
所属地域:
安徽省
合同金额:
441.000000万元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公告日期:
2022年02月25日
代理机构:
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成交公告:
长丰县城护城河(城东铁路桥—瑶河支流护城河护坡)防洪排涝提升改造工程(道路积涝点监测预警)中标公示
合同附件:
详情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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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信息详情
证书编号为:合交易证2021ACCAZ00413001
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长丰县城护城河(城东铁路桥—瑶河支流护城河护坡)防洪排涝提升改造工程(道路积涝点监测预警)项目招标人(代理机构)委托对该项目进场交易活动进行见证。兹证:
进场交易环节
项目登记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开标
评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公示
发出单位: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盖 章)
日期:2022年0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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