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福建省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项目国密测评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64.8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11/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jth-36320241122
预算金额64.8万元
招标公司福建省电子政务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杨拯0591-28059981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静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05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16
公告正文
福建省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项目国密测评采购项目竞争 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TH-36320241122
项目名称:福建省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项目国密测评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磋商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报价供应商。需
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①供应商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
③投标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
④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代表是单位负责人无需);
⑤供应商应取得商用密码检测机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业务)资质,需提供资质证书或国
家密码管理局公布的国家密码管理局公告(第49号)《商用密码检测机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
性评估业务)目录》对应机构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供应商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①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②依法缴纳税收: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
凭据复印件;
③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
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3、供应商需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和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
函。
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 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
6、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8日至 2024年12月05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
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营迹路69号恒力创富中心西塔8层
方式:至指定地点购买或者转账购买,邮箱:fjthzb@163.com,卖标书专线0591-87623955。
售价:¥10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 12月1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营迹路69号恒力创富中心西塔8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附1:购买采购文件和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七、采购公告发布媒介
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fjcqjy.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建省电子政务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永丰社区杜坞村43号大数据科技园B1楼5层-12层
联系方式:杨拯 0591-280599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营迹路69号恒力创富中心西塔8层
联系方式:杨静/李文利/陈伟杰 0591-87878462-825/8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静 /陈伟杰
电 话: 0591-87878462-825/806
采购公告附件:无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杨 静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合同包 | 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金额(元) | 合同包预算总金额 | 投标保证 金 | 主要技术规格 及要求 |
1 | 1-1 | 福建省政法跨部门 大数据办案平台项 目国密测评采购 | 1(项) | 648000.00 | 648000.00 | 6000 | 详见第三章采 购内容及要求 |
银行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总行大厦营业部 |
银行账号:1170 1010 0100 1964 56 |
特别提示 |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 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 核对:“(项目编号:***、合同包:***)的磋商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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