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网能源梅州五华县光伏发电项目逆变器及汇流箱采购补充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17/03/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wny-whzb-2017-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020-37860621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龙工020-3786063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编号: BWNY-WHZB-2017-001 涉及包号:/01
公告名称: 南网能源梅州五华县光伏发电项目逆变器及汇流箱采购补充招标公告
项目分类: 项目负责人: 赵令喜 020-37860621
公布日期: 2017-3-8
项目内容:
南网能源梅州五华县光伏发电项目逆变器及汇流箱采购补充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南网能源梅州五华县光伏发电项目逆变器及汇流箱采购
二、招标编号:BWNY-WHZB-2017-001
三、建设单位:上海宝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四、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五、本项目招标公告已于2017年03月06日在南方电网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南度度节能服务网“www.nandudu.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gmgitc.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gdzbtb.gov.cn”上发布。现对原公告以下内容进行补充修正。
1、原公告第八条中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由“(2)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投标人至少应当提供合同协议书、能清晰显示合同承包范围的合同资料、投运证明(或收货验货证明,或用户证明,若设备已投运)。且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应当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供货范围、数量和型号。”修正为:
“(2)如果投标人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其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如果投标人是投标产品的代理商,其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所投产品品牌的业绩。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人至少应当提供合同协议书、能清晰显示合同承包范围的合同资料、投运证明(或收货验货证明,或用户证明,若设备已投运)。且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应当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供货范围、数量和型号。”
六、除上述第八条外,原招标公告其余内容不变。本补充公告没说明事宜仍按原公告内容执行。
七、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购标事宜除外),可按下列地址和电话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艺星大厦西侧)-16楼(邮编:510080)
传真:020-87673286;电邮:GYZB16F@126.com;
联系人:龙工(020-37860637),姜工(020-37860639),赵工(020-37860621)
八、招标人联系方式
名称:上海宝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先锋街25号宝纳大厦6B (邮政编码:201102)
电话:021-61250929
传真:021-61919270
招标人:上海宝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 03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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