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人防办应急指挥中心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19年06月17日
湘潭市人防办应急指挥中心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工程合同公告
甲方:湘潭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乙方:湖南盛熙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南省万象科技有限公司
湘潭市人防办应急指挥中心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经评标小组确定湖南盛熙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一、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若文件之间存在含糊不清或互相冲突之处,优先顺序应按下列文件顺序解释。
a、合同协议书
b、投标文件
c、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
二、合同总价
本合同总价为小写:¥935000元整 (大写:玖拾叁万伍仟元整) 人民币,该合同总价已包括执行合同项目中工程施工、维护、设备采购、税金及合同所含货物运至现场、安装、保修等服务。
三、付款方式:
1、货物进场后支付30%预付款;
2、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额的95%;
3、余下5%从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全部无息付清。
四、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工期:30天 。
交货地点:指定地点。
五、安装、调试、检测和验收
1、合同中提供的所有设备、材料全部应由乙方完成安装,一切在安装中的货物损坏,责任均在乙方。
2、安装完毕后,乙方向甲方提出质量技术检测及验收申请。乙方提出申请后,经采购单位检测合格后,签订验收合格证明材料。
六、质量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设备、材料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达到技术规范的性能。
2、乙方提交设备、材料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相一致。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人防办和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3、如果设备、材料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不符,或在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设备、材料是确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甲方将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换。
4、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后30天内仍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搬迁、安装设备时必须做到整齐划一、美观大方、标签清楚。
6、在合同履行时,乙方设备、材料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中止合同,乙方不能提出异议。
七、专利权
乙方应保护甲方在使用该项目中任何一设备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八、交货方式
现场交货: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
九、售后服务
乙方提供远程7×24实时技术支持, 1小时内响应,如不能解决问题,4小时以内到现场,8小时以内解决问题。
十、税费
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十一、转让和分包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在协议规定的履行合同义务。
十二、甲方保留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工程项目变更的权力。
十三、合同纠纷
如发生合同纠纷,甲方、乙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约定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未尽事宜
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其它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中有关乙方的书面承诺为本合同之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在建设项目所涉及保密事项,甲乙双方另签专项保密协议
本合同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政府采购单位贰份。
十六、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甲、乙双方加盖印章之后生效。
甲方:乙方:湖南盛熙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名 称:(盖章) 名 称:(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电 话:电 话:0731-84766668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市四方坪支行
账 号:43001513061052502486
日 期:2019年6月4日 日 期:2019年6月4日
合同.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