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JACG2024C04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共黄山市委党校2024年度食堂及超市货物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4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1、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2.运输要求。具有专用运输工具(冷链运输车),保证供货及时;遇到货源短缺或恶劣天气能够有应急措施;保证货物按时按质按量送到采购方;按照采购人要求将所送食材在指定库房区域码放整齐;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变更为“2.运输要求。具有专用运输工具,保证供货及时,遇到货源短缺或恶劣天气能够有应急措施;保证货物按时按质按量送到采购方;按照采购人要求将所送食材在指定库房区域码放整齐;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无不良气味、异味;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温度,并存档。”
2、磋商文件第七章合同格式中第七条“合同的解除、终止:无论何种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或终止,甲乙双方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30日内共同全面盘点所有财产,办妥移交手续,做好交接工作。本合同期满后,如双方仍有合作意愿,将重新商议并另行签订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变更为“无论何种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或终止,甲乙双方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30日内共同全面盘点所有财产,办妥移交手续,做好交接工作。”
更正日期:2024年04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前及时查看。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黄山市委党校
地 址:黄山市学院路
联系方式:0559-23481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黄山市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15楼
联系方式:0559-23341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0559-2334139
附件信息:
更正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