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中共福州市委干部理论教育讲师团
乙方:福州报业网络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0]ZMGC[DY]2022001的中共福州市委干部理论教育讲师团“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一周年”巡回宣讲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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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1-1 | C200399 其他文化艺术服务 | 其他文化艺术服务 | 按协商要求及合同要求提供 | 按协商要求及合同要求执行 | 1(项) | 按协商要求及合同要求执行 | 29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拾玖万元整(¥290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12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
4.3交付条件: 按合同条款规定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完全按照招标要求执行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做好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协调工作。 2.做好活动的宣传推广,主要包括福州新闻网专题制作发布1个(含网页制作、编辑、发布,重要新闻上网站首页焦点),活动总体宣讲片制作1个(含脚本、拍摄、制作),活动海报设 计1个(不少于3款),宣讲视频拍摄、剪辑、推广,微信定制发布,融媒体智慧屏发布活动主题海报,微博话题传播,人民日报客户端等国内头部媒体平台发布(不少于10条(次),其他平台如新华网客户端、今日头条、腾讯企鹅号、百度百家号、大鱼号、网易号等)和其他媒体宣传等。 3.负责做好场地布置、配齐物料、资料准备等活动相关工作。。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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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100 | 成交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项目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提供正式发票等相关材料,采购人向成交人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2022年10月20前执行结束。
10、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时间付款,每逾期一天,按照未支付金额的万 分之一向乙方支付滞纳金。(二)乙 方如未按标书要求执行,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直至达到甲方要求。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
甲方: | 中共福州市委干部理论教育讲师团 | 乙方: | 福州报业网络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住所: | 东部办公区2#15层 | 住所: | 福州市鼓楼区小柳路85号 |
单位负责人: | 张启强 | 单位负责人: | 林伟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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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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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 059183222200 | 联系方法: | 18250452416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兴业银行福州五四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117060100100034711 |
签订地点: 福州市区 签订日期:2022年0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