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树市八号镇下水维修及甬路硬化工程
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榆树市八号镇下水维修及甬路硬化工程已由榆树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采购计划编号:项目采购X[20230919]-0287号)批准采购,项目采购人为榆树市八号镇人民政府,项目资金来自公共财政预算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榆树市八号镇下水维修及甬路硬化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远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3日13时30分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DZBYS-2023-092501;
2.项目名称:榆树市八号镇下水维修及甬路硬化工程;
项目类别:建筑业;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金额:193.6130万元;
5.采购范围:榆树市八号镇下水维修及甬路硬化工程等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6.工 期:自合同签订后一个月;
7.建设地点:榆树市八号镇;
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标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政策需提供相关声明;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申请人近三年(2020-2022)财务状况良好,根据长办发【2023】9号文件、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简化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信誉良好的供应商只需签署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即可参与采购活动。
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1.被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尚在处罚有限期内的;2.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对象、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情形的;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于资格条件信用承诺的情形。
3.3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其他在建工程;
3.4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备案并且信息一致(提供网络查询截图)。
3.5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6本次磋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与采购人存在利益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3.9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10申请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申请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申请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
三、获取磋商文件
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3年9月25日上午8时30分至2023年10月7日下午16时30分(节假日除外);
2.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网上报名可通过发送邮件方式(邮箱:jlydzb@126.com)进行获取磋商文件:
1)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每家投标人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且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应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整个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被授权人必须为本单位在籍在册在编人员;
2)营业执照(副本)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在国家企业信用公开系统查询确认;
3)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开户许可证(开户许可证证明文件);
6)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无在建承诺,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中打印的电子证书并附查询网址,外省未实行电子查询系统的应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7)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的网页截图;
8)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含法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
9)外省企业及拟派的项目经理须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
10)在“信用中国”网站上信用记录良好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应提供网站地址及相关截图加盖公章;
11)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信用记录良好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应提供网站地址及相关截图加盖公章;
1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上信用记录良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应提供网站地址及相关截图加盖公章;
13)中小企业声明函;
14)《资格条件承诺函》。
如采取网上报名。将以上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并加盖鲜章发送邮箱(邮箱:jlydzb@126.com),未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报名无效。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若资料不全则在 24 小时内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 对报名成功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投标人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 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 将电子版连同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扫描件( PDF 格式) 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获取文件成功的标志以收到代理机构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如采取现场报名应同时提供原件查验。
3、磋商文件、图纸售价:磋商文件每标段每套 600元,售后不退。
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5、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3日13时30分;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3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2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标报名,不可兼投,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13日13时30分;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评标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榆树市人民政府网》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榆树市八号镇人民政府
地 址:榆树市八号镇
联系人:敬连状
联系方式:137563561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远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榆树市繁荣大街府前广场东路47号
联系人:王玓
电话:0431-83832419、13180868133
监督部门:榆树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0431-83624470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