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2年度尖山新区尖申河以西区域市政设施零星维修(应急抢修)工程
金额
390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2/06/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90万元
招标联系人归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查女士0573-87297016
标书截止时间2022/07/07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2022年度尖山新区尖申河以西区域市政设施零星维修(应急抢修)工程 (项目名称)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2年度尖山新区尖申河以西区域市政设施零星维修(应急抢修)工程已由//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宁市尖山新区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宁市尖山新区 。

2.2招标范围:海宁尖山新区尖申河以西区域的市政道路、桥梁、排水及附属设施的维修、修复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合同估算价:约390万元。

2.4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具体按照施工(维修)任务单执行。

2.6本项目不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 投标人具有2018年1月1日以后竣工的类似道路零星维修工程1个及以上(单个合同造价200万元及以上)。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相关证明,同时提供竣工验收相关资料。提供的证明和资料应具体能够反映工程规模及造价。证明资料需提供有效清晰的原件扫描件。如以上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不进行现场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2年6月27日至2022年7 月7日上午10时00分,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登记。(未领取CA锁的单位,请参照《关于办理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CA专用锁)的通知》,到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办理)。

4.2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登记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对应栏目将投标文件上传完毕。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和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pubservice.com/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尖山新区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黄湾镇 地 址:海宁市水月亭西路459号三楼

邮 编:314400 邮 编:314400

联系人:归先生 联系人:查女士

电 话: 电 话: 0573-87297016

传 真: 传 真: 0573-87297016

2022 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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