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安阳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安县财办【2023】21号)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5/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安县公开采购-2022-36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安阳县教育局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安县公开采购-2022-36
二、项目名称:安阳县教育局安阳县2022年学校信息化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南钰之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商务内环路2号中油新澳大厦7层704号
被投诉人:安阳县教育局
地址:安阳市文峰区紫薇大道11号

当事人:河南顺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阳市北关区人民大道与兴泰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西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1: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项目要求及采购需求/包1主要参数、包2主要参数、包3主要参数、包4主要参数:“1、智慧黑板:三、整机功能参数4.智慧黑板内置扬声器,要求功率不低于55瓦,不低于2.1声道。5.智慧黑板内置1300万像素高清摄像头,视场角≥120°。2、教学备授课软件:6.具备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功能:支持创建直播,可通过二维码进行教学、教研活动分享直播。3、集控软件:5.★对单台设备巡视时,可通过网络远程语音及文字提醒干预课堂不良行为,并支持查看巡视记录。7.支持一键开启智慧黑板设备的不良弹窗AI拦截过滤能力,实时监测弹出窗口。9.支持实时查看和导出学校设备整体使用数据,并支持精确查看具体设备数据。4、视频展台:2.★视频展台采用自动对焦摄像头,像素≥1300万。(提供具有CMA或CNAS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是希沃(广州视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独有参数,具有极强的倾向性,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投诉事项2: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办法(综合评标价法)/特色功能及商务要求:“1.教学备授课软件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功能中,直播视频可回放得1分,可在云端保存得1分,支持下载得1分。(提供软件功能截图和功能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我司认为上述条款中“教学备授课软件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功能中,直播视频可回放得1分,可在云端保存得1分,支持下载得1分。(提供软件功能截图和功能承诺函并加盖公章)”仅有希沃具备此功能,相关参数要求直接对标希沃白板5的云课堂功能属于倾向设定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行为。
投诉事项3: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办法(综合评标价法)/特色功能及商务要求:“7.所投智慧黑板通过人眼视觉舒适度评价体系认证,并达到视觉舒适度A+级或以上标准,得3分;A级的,得1分,提供检测报告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缺项或不提供不得分。”我司认为上述条款中“人眼视觉舒适度评价体系认证”在智慧黑板制造厂商描述有明显的特定行业指向性,据了解市面上所有厂家包括鸿合、海信、长虹、大华、云碟、科大讯飞、厦华、安道等厂家均没有此项认证,显然是为了限制其他供应商合理参与招投标,结合其他商务资质指向希沃。
投诉事项4: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办法(综合评标价法)/特色功能及商务要求:“教学备授课软件的开发企业或集控软件的开发企业通过云服务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及官网查询截图,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我司认为上述条款中“智慧黑板制造厂商”获得“云服务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描述有明显的特定行业指向性,显然是为了限制其他供应商合理参与招投标,结合其他商务资质指向希沃。
五、处理结果及依据
综合以上事实,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项、《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一、二、三、四均不成立,但鉴于招标文件存在上述问题,责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诉人对本投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60日内依法向安阳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安阳县财政局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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