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湘潭县国道107线吴家巷超限超载检测系统修复及升级改造项目合同公告
金额
126.29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19/09/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潭县财采计【2019】070135
预算金额126.29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李铭13507327391
公告正文

湘潭县国道107线吴家巷超限超载检测系统修复及升级改造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19年09月04日

采购合同编号:HNJX-CG-XT2019028

采购人(全称):湘潭县交通运输局 (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腾宇称重设备系统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县国道107线吴家巷超限超载检测系统修复及升级改造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潭县财采计【2019070135

(3)项目内容:107线吴家巷超限超载检测系统修复及升级改造项目

(4)项目承包范围:设备及安装,调试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1262910

大写:壹佰贰拾陆万贰仟玖佰壹拾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品目

供应商

商品名称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参数/技术说明

品牌

数量

单位

成交金额

1

A0211

湖南腾宇称重设备系统有限公司

详见招标文件

/

1

1262910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 2019826日,履行期限:90天

地点:湘潭县交通运输局指定地点

方式:设备交货后进行安装及调试

4.付款

1、根据招标文件:合同签订后,机械设备进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5%,余款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后无息付清。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日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采购人执份,供应商执份,招标代理机构一份,政府采购管理股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2019827

甲方:湘潭县交通运输局(公章)

乙方:湖南腾宇称重设备系统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韩超

委托代理人:李铭

电话:

电话:13507327391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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