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市扬子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办公楼装修改造设计、施工及设备更新项目(EPC总包工程
发布时间:2023-02-13 17:54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扬中市扬子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办公楼装修改造设计、施工及设备更新项目(EPC总包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办公楼装修改造及设备更新项目已由 镇江扬中市行政审批局以扬审批备【2022】4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中市扬子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办公楼装修改造设计、施工及设备更新项目(EPC总包工程)(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1项目概况:
3.1.1建设地点:扬中市三茅街道天后宫北侧中电大道东侧
3.1.2建设规模:本项目改造区域为地上五层至屋顶平面,总建筑面积6200平米。
3.1.3合同估算价:4532.3268 万元
3.1.4工期要求:本项目总工期要求:480日历天。(工期已含设计、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安装及竣工调试试运行,项目验收等)
设计开工日期:2023年4月11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3 年6月9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4年8月2日;
3.1.5 质量要求:
①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报相关部门 审批,经招标人认可且最终通过相关部门批准和审查合格。
②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③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构配件等):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 100% (且工艺工程:设施设备安装调试正常运行满6个月)。
3.2招标范围:
①本工程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EPC),中标人负责本工程的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的施工内容为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交付、包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包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及工艺工程设施设备试运行满六个月(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设备材料采购、 安装和调试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等全过程服务,并对本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
②建筑外墙内的(不包含外立面)设计、采购(招标范围内所有材料及设备采购)、施工(包括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的承包。工程涉及专业包含:建筑改造、暖通空调、给排水、电气、建筑智能化、广播电视制播工艺、节目传输工艺、声学、音视频系统、演播室灯光系统、工程经济等内容。(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
(1)土建、通用设备安装设计及建造;
(2)演播室、录音室的声学装修设计及建造;
(3)演播室灯光系统设计、采购及集成安装;
(4)广播电视制作、编辑、播出工艺系统设计、采购及集成安装;
(5)节目传输系统工艺设计、采购及集成安装;
(6)会议室的音视频系统设计、采购及集成安装;
(7)配合招标人进行施工图审查(中标人负责图纸规划、抗震、 消防等送审、对接和修改);
(8)配合招标人进行竣工验收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内容。
③中标人应协助招标人完成与设计文件相关的报批和审批工作,施工过程中的交底、中间及竣工验收、变更、技术指导、咨询及后续配合服务等。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内容及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
④如涉及到消防、抗震、审图等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报建和回复等工作均包含在本次招标内容中。
注:1、招标人保留因政府政策性调整或规划调整等原因对上述所列招标内容作调整的权 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调整。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4.2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下列工程设计资质、工程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1)工程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同时具有电子通信广电行业(广电工程)乙级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广电工程类(广播电视中心))专业乙级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4 设计负责人资质和要求: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4.5 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资质和要求: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 指下列三种情形: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2)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 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 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 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 在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以苏建规字〔2017)1 号文规定为准)。
(3)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指其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等关键性岗位。
4.6投标人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
注:(1)在建工程: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4.7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4.7.1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4.7.2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7.3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4.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投标:
(1)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人的资格申请,联合体投标的,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仅限两个,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设计单位;
②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③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协议外,其他需要签字盖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
④联合体由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
⑤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报名即可,联合体参与单位无须报名;
⑥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
(2)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
(3)建设单位只对牵头人进行付款,不另行支付费用给其他联合体单位,收到款项由联合体单位成员自行分配。
(4)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9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10其他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镇江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审查资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弄虚作假。
(4)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不得出现如下情况的: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方案设计服务的。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⑤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⑥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⑦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⑧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在本次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审查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⑨投标人参与本次投标的企业资质须在投标截止后资质动态核查合格,如动态不合格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江苏省内的建筑企业以评标阶段官网查询结果为准,其他省份则须由投标人提供动态监管结果证明材料)(投标人自行网上截图,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查询网页:http://221.226.118.170:8080/app/jscesis/qualCheck/queryQualCheckPublic.ftl)。
5.投标保证金要求: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80万元;按规定交纳年度保证金的企业提交年度保证金交纳凭证。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交纳允许多种形式,选择采用电子保险保函形式交纳保证金的投标人,参照本市《关于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保证金电子保险保函担保服务的通知》执行。
未按规定办理年度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前按以下方式,从企业法人的基本存款账户上交纳投标保证金至系统随机生成的虚拟子账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联系电话:0511-88323599)。
注:①投标保证金全部采用电汇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
户 名:扬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中支行
虚拟子账号:下载招标文件后在业务查询的“获取子账户”模块中选定投标项目,“获取子商户号” 后随机生成的子商户号即保证金支付账号。
②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与企业诚信库中基本存款账户的账号不符或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③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以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企业诚信库中开户许可证中信息为准,如有变动请及时更新,否则不予认可。
④重发公告或多次公告的项目,投标人需按最新招标公告的要求重新交纳投标保证金。
⑤投标保证金退还:投标保证金本息同时退还。为提高各方工作效率,在规定时间内,招标投标平台系统将自动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工作。如本项目招投标中遇异议、投诉等特殊情况,投标保证金退还按相关规定执行。
6.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2月14日00:00至2023年2月20日24:00 期间使用企业CA证书登录 http://ggzy.zhenjiang.gov.cn/TPBidder/,网上支付平台和工具软件使用费人民币105元(售后不退),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得下载。
7.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4月4日9时30分。(具体以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发布的时间为准)
8.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本工程电子招投标活动中投标和资格审查认定等以电子招标投标企业诚信库中的信息、数据为准,投标人需将招投标所需的所有材料录入至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诚信库后选择编入投标文件)
8.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
8.2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相应工程设计资质、工程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工程施工资质证书;
8.3 施工企业具有安生生产许可证;
8.4 组成联合体的,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8.5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分别提供为所属的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缴纳的最近3个月(2022年11月和2022年12月和2023年1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三个月,不包含当月)。如投标人注册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相应的文件规定;上述人员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提供劳动合同;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
(2)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4)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具建筑工程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
(5)提供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亲自参与设计、施工的全过程并承担各阶段汇报工作的承诺。
8.6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项目经理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
(1)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施工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施工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8.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8)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9)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投标人参与本次投标的企业资质须在投标截止后资质动态核查合格,如动态不合格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江苏省内的建筑企业以评标阶段官网查询结果为准,其他省份则须由投标人提供动态监管结果证明材料)(投标人自行网上截图,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查询网页:http://221.226.118.170:8080/app/jscesis/qualCheck/queryQualCheckPublic.ftl)。
9.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满分100分。采用的是可行性研究完成阶段进行工程总承包招标。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写出评审意见,并根据得分高低按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
(2)定标办法: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得分最高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当出现两个及以上相同最高得分时,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他情形,由现场抽签确定排名顺序。依此类推,确定第二至第三名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3)评分细则: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技术标:方案设计文件:30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55分 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3分 工程业绩: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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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审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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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1方案设计文件(30分 |
1.设计说明(5分) |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1分) 2、各专业设计说明全面完整准确。(3分) 3、投资估算全面合理。(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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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技术方案(15分) |
1、功能介绍、构思新颖,楼内内功能布局清晰合理(融媒体指挥中心、业务用房等功能区域明晰且具有较好的协调性);人流组织设计合理、流畅;技术区域与非技术区域相对隔离,能满足技术安全和人身安全的要求;建筑各层平面布置合理、实用,满足广播电视融媒体中心的使用要求,其他公共空间设置合理;采用的材料、技术、工艺、设备有利于节能减排。(5分) 2、广播电视工艺系统工艺系统流程设计符合设计方案要求。(4分) 3、质量保证措施:项目设计实施计划合理,措施可靠;服务承诺完善,保证措施切实可行。(4分) 4、合理化建议:投标人踏勘现场,提出合理化建议,可以图、文形式表述。(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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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结构方案(4分) |
1、结构局部加固方案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2分) 2、结构局部加固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1分) 3.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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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设备方案4分) |
1.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2分) 2.设备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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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设计深度(2分) |
1、设计深度: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中方案深度阶段的要求。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注:本项可视设计深度符合程度在0~2分之间酌情打分。(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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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设计文件得分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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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工程总承包报价(55分) |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 (53分) |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5%、5.5%、6%、6.5%、7%中确定四个数值,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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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合理性(2 分) |
该项评审因素是否设立,由招标人自主确定,本项指标用于对工程总承包报价中不合理报价的评价,以下评审方法供参考: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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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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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
1.总体概述(2分) |
1、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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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设计管理方案(2分) |
2、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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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施工管理方案(2分) |
3、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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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采购管理方案(2分) |
4、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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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1分) |
5、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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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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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项目管理机构(3分) |
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者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广播电视工程专业高级职称的得1分; 2、设计负责人具有广播电视工程专业高级职称的得2分; 注:须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近3个月内负责人所属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缴纳证明录入至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诚信库后选择编入投标文件,不则不予认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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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工程业绩(3分) |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
投标人2017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工程造价33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材料齐全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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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2分) |
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工程造价33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材料齐全有一个得1分,满分(2分); 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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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投标人本次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 2、业绩材料:提供总承包合同、中标通知书;工程造价、时间以合同时间为准。所有证明材料录入至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诚信库后选择编入投标文件,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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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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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本招标公告中由招标人自行填写的部分,填写的内容仅限于对应条款的相应要求,填写其他内容和要求的,填写内容和要求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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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本工程电子招投标活动中投标和资格审查认定等以电子招标投标企业诚信库中的信息、数据为准,投标人需将招投标所需的所有材料录入至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诚信库后选择编入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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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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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企业资质类别、等级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将被公示1个月,在公示期间,其他国有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拒绝其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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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异议与投诉: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依法提出异议或投诉。异议或投诉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严格按照苏建规字﹝2016﹞4号和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通过“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网上提出。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 |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11.1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1.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12.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部门:扬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工程交易科联系电话:0511-88368360
网络信息科联系电话:0511-88395611。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扬中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511-88361183/88368300
13.技术支持:
网上招投标系统: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4009980000
CA签章办理指南:
http://ggzy.zhenjiang.gov.cn/051/051002/carelated.html
在线办理网址:
http://zhenjiang.ca369.cn/Home/Login
14.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扬中市扬子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扬中市扬子中路120号 地 址:扬中市宏扬路47号
邮 编:202200 邮 编:202200
联 系 人:徐彦玲 联 系 人:朱元丹
电 话:18905285799 电 话:13812359807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2023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