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呼和浩特市应急抽排装备及配套设备项目(第一批)三标段(二次)
金额
1221.5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5/01/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1501000001001593
预算金额1221.5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华0471-4613620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京海13948711199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25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25
公告正文
呼和浩特市应急抽排装备及配套设备项目(第一批)三标段(二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150100000100159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呼和浩特市应急抽排装备及配套设备项目(第一批)已由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呼住建初设批字【2024】4号批 准建设,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投资100.00%,(自筹0.00%,政府投资100.00%,)非国有投资 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应急抽排装备及配套设备项目(第一批)三标段(二次) 2.2供货地点:呼和浩特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2.3招标规模:本次招标包含应急抢险皮卡车、应急抢险水带客货车、应急抢险25吨吊车、应急抢险随车吊、应急抢险抓斗车。 2.4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E1501000001001593001003
标段名称
呼和浩特市应急抽排装备及配套设备项目(第一批)三标段
企业资质要求
接受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同一品牌只接受生产厂 家或唯一授权的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如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须为本标段【应急抢险皮卡车(整车)、应急抢险水带客货车(整 车)、应急抢险25吨吊车(整车)、应急抢险随车吊(整车)、应急抢 险抓斗车(整车)】的生产厂家,如投标人为部分产品生产厂 家,须提供剩余产品唯一授权书,如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 须提供针对本项目本标段的所有产品唯一授权书
人员资质要求
/
供货期
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完成供货
合同估算价
约1221.50万元
招标内容
拟采购15辆应急抢险皮卡车、15辆应急抢险水带客货车、2辆应急抢 险25吨吊车、2辆应急抢险随车吊、15辆应急抢险抓斗车,具体型号规 格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其他要求: (1)接受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同一品牌只接受生产厂家或唯一授权的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如投标人为生 产厂家,须为本标段所有产品的生产厂家,如投标人为部分产品生产厂家,须提供剩余产品唯一授权书,如投标人为代理商或 经销商须提供针对本项目本标段的所有产品唯一授权书; (2)投标人不得采用挂靠、转包、虚报业绩和代为投标等形式,一经查实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其相应责 任;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 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 单,其投标将被拒绝; (5)投标人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其投标将被拒 绝; (6)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行为,如出现行贿犯罪行为其投标将被 拒绝(操作流程:进“中国裁判文书网”,点击进入“高级检索”,在“全文检索”中输入单位全称,在“案由”选项中点选“刑事案 由”子目中的“贪污贿赂罪”,再点选“行贿罪”子目,选择后进行检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2 月 04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5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平 台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图纸等其他文件的领取详见招标文件下载页面。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2 月 25 日 0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呼和浩特市公共资 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huhhot.gov.cn:9100) 6.2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 6.3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6.4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 7.其他说明 7.1本项目采用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招标,请登录交易平台进行入库、投标操作,具体操作手册详见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 服务平台“操作手册”栏目下载查看。 7.2本项目采用呼和浩特市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当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呼和浩特市不见面开标大 厅在线参加开标会议。登录时使用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CA锁或标证通移动证书。 8.联系方式 招标 标人:呼和浩特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清源路甲2号 联系人:张华 联系电话:0471-4613620 招标代理: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兴安南路中海财富广场C座601 联系人:刘京海 联系电话:13948711199 行业监管: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中心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赛罕西街26号 联系电话:0471-5980527 综合监管: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2号 联系电话:0471-5988101 2024 年 12 月 0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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