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1AMMFN00151
二、项目名称:巢湖市市区建筑垃圾等应急处置市场化服务外包(第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中标供应商名称:巢湖市天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东方新世界19幢1803室-1801室
中标(成交)金额:肆拾柒万陆仟肆佰柒拾柒元叁角陆分(小写:476477.36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巢湖市市区建筑垃圾等应急处置市场化服务外包项目 服务范围:巢湖市区(含城乡结合部) 服务要求:对城区内主次干道(含城乡结合部)违规偷倒、乱倒垃圾的清理以及城区主要干道车辆超载导致的抛洒滴漏、扬尘(含渣土)、交通事故现场垃圾的清理等工作。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2年,合同一年一签;即年度考核合格后(合格标准为全年度月均分≥85分的),根据采购人考核结果及实际需求,决定是否续签下年度合同。 服务标准:合格 |
五、评审专家名单:曹宜华、刘兴平、奚之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合肥市物价局(合价服[2009]216 号)文件规定收取。
收费金额:伍仟柒佰壹拾柒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 )向安徽华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巢湖市半汤路51#,联系人:李平峰,联系电话:13675653939。
若投标人(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巢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投诉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巢湖市城市管理局
地 址: 巢湖市健康东路原居巢行政服务中心4楼
联 系 人: 奚主任
联系方式: 0551-823130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安徽华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巢湖市半汤路51号
联 系 人: 李工
联系方式: 1367565393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李工
电 话: 13675653939
十、附件
1.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类)(招标文件正文)
2.防疫措施落实承诺书
3.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4.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5.小型企业声明函
6.专家评委认可的业绩
7.专家评委认可的企业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