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平台运维服务和技术支撑。提供PC端、移动APP两种使用方试,在省卫生健康综合监管平台为执法人员提供技术支撑,处理档卡上报、维护、交换中的异常情况,协助进行监管。
2. 提供业务数据储存、查询、统计、分析功能,为监督执法提供参考数据。
3. 提供行政案件模板自动生成、案件办理网上登记,处罚依据智能关联、法律法规查询、法律文书自动生成、行政许可过期提醒等功能。
4. 提供执法终端、平台帐号各72个,每个帐号享受国内60G网络流量,1000分钟国内通话,国内接听免费,开通集团号段,集团内部通话600分钟,开通“来电显示、189邮箱、号百秘书,为期24个月。
合同金额小写:543,000.00元
大写:伍拾肆万叁仟元整
1、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交货。
2、履行地点:雨花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3、履行方式:送货上门
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发出采购要求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1、根据长沙市财政局和长沙市审计局(关于进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16号)的规定,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另有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投标人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所交付的货物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时拒收,乙方在得到甲方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取补救措施,逾期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部履行义务,如有违约行为,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3、甲方应当按时进行验收,以利于及时收货。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时付款,以保证项目的正常进行。
2、乙方负责本协议相关的移动信息化项目所需通讯网络的部署和运营维护,协调解决系统所需终端的提供及售后服务。乙方有义务保障通信网络畅通和稳定运行。
3、乙方必须对甲方提供的信息及甲方的数据安全负责并严格保密,不得提供第三方使用。
4、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符合质量安全标准。
1、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将项目分包、转包给第三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价款的10%支付违约金。
2、当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釆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责任。
4、本合同履行期内,任何一方有重大违法行为,守法方单方面可终止本合同的履行,但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必须终止合同时,双方无条件终止合同;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单位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项目招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本合同附件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各种书面文件,经双方签署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释的顺序除有特别说明外,以文件生成时间在后的为准。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