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小江航道提升及库岸安全防护工程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振兴〔2023〕805号批准建设,重庆市交通局以渝交港〔2023〕12号对初设报告进行了批复,项目业主为重庆航运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和地方政府补助,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航运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开州区和云阳县。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本项目主要是对河口至白家溪航道进行整治,将航道由原来的Ⅲ级航道提升至I 级航道,全长50公里,包括疏浚工程5处,炸礁工程2处、填槽1处、护岸工程4处;拆除小江电站大桥,新建小江特大桥1座;白家溪航道基地及其他配套工程。
本工程河口至养鹿镇45公里建设航道等级为I 级,航道尺度建设标准为4.0m×75m×670m(航深×航宽×转弯半径,特殊困难河段弯曲半径360m)。养鹿镇至白家溪段5公里,水位148.5 米以下(黄海高程)采用单线航道通行,航道宽度40 米,水位148.5 米以上(黄海高程)采用双线航道通行,航道宽度75 米。满足3000 吨级船舶航行要求。
小江特大桥及引道工程,主线设计桩号:-K0+5.111~K1+204.449m,全长1.20956公里,路基宽8.5米,采用设计时速40公里/小时,双向二车道二级公路标准。全线含一座特大桥,中承式钢管拱桥,全桥长570m(主桥桥梁跨径390m,引桥长180m),桥宽12m。起于云阳县高阳镇小江电站大桥旧桥桥头顺接既有道路,止于与S202省道相接形成平面交叉口,农村复建路面宽4.5米,长258米。新建小江特大桥在原小江电站大桥上游约190 m处。本次招标路桥工程含路基、路面、桥涵、平交、改路等工程。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2.2亿元(其中小江特大桥约1.73亿元)。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用EPC总承包,包括航道疏浚、炸礁、填槽、护岸工程、小江白家溪航道基地、拆除原小江电站大桥、新建小江特大桥及引道与农村复建路等其他配套工程等工程的施工图设计(不含详勘,详勘已完成,含BIM设计)、施工总承包,直至工程验收合格为止,还需配合各项审计工作,且本项目全额使用中央及地方财政资金,需接受国家审计。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38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其中:施工图设计周期为 2个月,施工工期为 36 个月。计划开始工作日期 2023年11月1日,计划交工日期 2026年12月。其中新建小江特大桥计划2023年12月开工,2026年12月交工;航道整治及旧桥拆除等工程计划2025年12月开工,2026年12月交工。
2.6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①、②条的资质条件:
①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设计资质之一:
A.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B.同时具有工程设计水运行业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
C.同时具有工程设计水运行业甲级资质、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特大桥梁)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
D.同时具有工程设计水运行业(航道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工程设计水运行业(港口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
E.同时具有工程设计水运行业(航道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工程设计水运行业(港口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特大桥梁)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
②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施工资质之一:
A.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B.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C. 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航道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D. 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航道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E.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铁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任意1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2项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投标人的类似业绩应同时满足以下(1)~(2)条要求:
(1)投标人的设计业绩应同时满足以下①、②条要求:
①2015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EPC总承包业绩以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设计业绩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或审查合格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至少1个下列A、B情形业绩之一:
A、单跨≥150米的钢管混凝土公路(或市政)拱桥设计业绩;
B、单跨≥300米的公路(或市政)桥梁(指悬索桥或斜拉桥)设计业绩;
②2015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EPC总承包业绩以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设计业绩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或审查合格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至少1个Ⅲ级(1000吨级)及以上内河航道整治工程设计业绩。
(2)投标人提供的施工业绩应同时满足以下①、②条要求:
①2015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至少1个下列A、B情形业绩之一:
A、单跨≥150米的钢管混凝土公路(或市政)拱桥施工业绩。
B、单跨≥300米的公路(或市政)桥梁(指悬索桥或斜拉桥)施工业绩。
②2015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至少1个Ⅲ级(1000吨级)及以上内河航道整治工程施工业绩。
(注:航道整治工程包括疏浚、炸礁,但日常维护性航道养护、疏浚、清淤施工不符合本项目业绩要求。)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超过3家(负责设计任务的单位为1家,负责施工任务的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为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的单位。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为独立法人,联合体各成员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职责分工(职责分工应明确设计、施工的分工具体内容)、主要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资质。
(3)联合体各方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母公司已参与投标的,其子公司不得另外组建参加到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包括联合体成员单位)为本项目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第三方咨询评估的,不得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招标人: | 重庆航运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
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星光大道76号天王星商务大厦B座23楼 |
地址: |
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咨大厦A栋 |
联系人: |
廖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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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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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89076638 | 联系电话: | 023-67107374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小江航道提升及库岸安全防护工程EPC总承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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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重庆中山路支行 |
6232813760000624204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星岗支行 |
15010202900420146619280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重庆上清寺支行 |
3111230034020033358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
9902001764180392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坪坝支行 |
0304010120010028835000762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
123904808710630013682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 |
312601010400083780000009719 |
招标公告.pdf
小江航道提升及库岸安全防护工程图纸及初设报告.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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