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新疆某部援建某学校国防教育展厅询价采购
二、项目概况
(一)采购内容:
建设国防教育展厅1个(面积84㎡),具体数量及要求详见采购询价文件。
(二)项目编号:2024-JCMFFX-W4001。
(三)项目预算(最高限价):25万元。
(四)中标方式: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
(五)项目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
(六)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以内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交付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的法人实体。
(二)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本项目投标人应具备喀什地区本地稳定售后服务及维保能力。
(四)投标人企业成立时间不少于1年(2023年8月16日以前成立),且为非外资独资或者外资控股企业。
(五)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能转包、分包其他供应商。
(七)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军队采购网”网站纳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
(八)原厂商须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代理商还须提供原厂商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九)投标人按照项目概况情况报价,报价文件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相关许可证件、以及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询价文件申领
(一)申领时间:2024年8月16日--2024年8月22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13:30,下午16:00—20:00)
(二)供应商现地获取询价文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各1份:
1.加盖本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证书/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银行开户证明或基本账户信息;
4.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参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
6.原厂商须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代理商还须提供原厂商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7.投标人应具备喀什地区本地稳定售后服务及维保能力的声明;
8.有效报价文件。
(三)供应商网上获取询价文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盖章扫描件电子版各1份:
1.加盖本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证书;
3.银行开户证明或基本账户信息;
4.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参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
(四)相关电子版材料,以邮件方式发送至采购联系人指定邮箱,邮件发送后,以电话和短信两种方式同步通知采购人。
(五)如未按规定提供上述材料,采购机构将不予受理。
五、报价文件递交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开始时间:2024年8月16日10时00分
(二)截止时间:2024年8月23日16时00分
(三)递交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
(四)递交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具体递交地址电话咨询。
(五)报价文件清单详见询价文件要求。
(六)装订与密封:报价文件采用连号页码打印、胶装并加盖骑缝章,使用档案袋密封递交(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章),档案袋上标明项目名称及编号。
六、成交结果告知
经采购评审专家组评审后,在军队采购网上进行公示。
七、采购人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尤先生、曹先生
(二)联系电话:17699191088、17699190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