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平舆县非贫困村通村道路与桥涵工程项目招商公告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平舆县交通运输局 | ||
行政区域 | 河南省 | 公告时间 | 2018年01月05日 18:23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8年01月08日 08:30 至 2018年01月12日 18: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开标时间 | 2018年01月29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预算金额 | ¥36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代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203666800 | ||
采购单位 | 平舆县交通运输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平舆县交通运输局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839689999 | ||
代理机构名称 | 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郑州市金水区东明路218号索克大厦十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203666800 |
平舆县非贫困村通村道路与桥涵工程项目
招商公告
为切实改善我县非贫困村群众出行困难问题,经平舆县人民政府批准,拟通过公开招商方式,招商建设平舆县非贫困村通村道路与桥涵工程项目。现将项目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地址:平舆县境内。
2、项目编号:2018-CG-G003-003
3、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次主要解决非贫困村农村公路路桥建设,通村公路约550公里(路面宽3.5m-4.5m)。工程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颁发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4、投资概算:项目概算总投资约3.6亿元。
5、建设工期:总工期10个月(工期从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如果到期不能完工,县政府有权收回未完工项目,未完工项目前期投资县政府不予赔偿)。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第一标段为十字路、庙湾、高洋店、杨埠、东和店、万金店、双庙、西洋店、古槐9个乡镇(街道办)所属项目;第二标段为辛店、老王岗、李屯、郭楼、万冢、阳城、射桥、玉皇庙、清河、东皇10个乡镇(街道办)所属项目。
二、投资、建设运营和付款方式
1、该项目的投资主体为平舆县人民政府,业主单位为平舆县交通运输局。建设内容和标准由业主制定方案和设计,实际投资数额由县财政局进行评审和预决算。
2、付款方式:项目建设完工,经验收合格县财政决算后分8年支付(2018-2025)总投资款,支付比例为每年1/8,剩余部分投资款按年利率8.5%作为中标企业投资回报率。
3、监理单位实行公开招标
三、投资人条件:
1、投资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壹亿元。投资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具备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单位数不超过2家,若为联合体投标,其中一家注册资金不低于叁亿元,同时还要需联合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具备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每家企业限报一个标段。
3、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系列中级及中级以上职称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企业六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或质检员、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料员、材料员)配备齐全且专业与投资资质相同。
5、外省企业需提供进豫备案表
6、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包含:投资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六大员)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出具日期以公告发布之日起为准)。
7、拟投入的本项目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技术人员、六大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及三年(2014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的社保缴纳证明且企业项目经理、项目技术人员、六大员所提供的证书和社保证明能在官方网站查询,提供官方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以官方网站查询为准)。
8、提供 5000 万元人民币作为投标诚信保证金。
汇款用途栏内必须填写平舆县非贫困村通村道路及桥涵工程诚信保证金,诚信保证金由报名企业基本账户直接汇入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收款单位: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平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账号:00000055300475079012)。诚信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出示诚信保证金银行汇款凭证原件,否则招商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诚信保证金退还方式,签订合同后,5日内退还诚信保证金的一半,工程有实际进展时,除保留500万元作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外,退还剩余的诚信保证金。
四、报名要求
1、投资申请人首先通过“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mdggzy.gov.cn/)”网站进行交易主体注册,然后按网站通知公告及下载中心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和上传有关扫描原件,提交并到交易中心进行现场核验,最后根据通知公告及下载中心有关办理CA锁的要求准备好CA办理所需资料,到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业务受理大厅CA窗口办理CA密钥,完成注册。
2、凡有意参加的企业,请于2018年1月8日至2018年1月12日上午8:30-11:30分,下午15:00-18: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登陆“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mdggzy.gov.cn/)”,凭领取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密钥)登陆系统进行网上投资报名,每家企业限报一个标段。
3、招商文件的获取:凡通过网上报名者,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网上报名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于2018年 1月8日至2018年1月1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到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业务股领取招商文件。招商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五、中选方式及要求
1、本次招商,按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根据投资申请人的综合实力进行评选,择优确定投资人。根据投资商报名的数量,分别采取以下三种方法进行评选:
(1)若报名企业在三家以上的,进行公开招标评选;
(2)若报名企业为二家时,进行竞争性谈判评选;
(3)当报名企业只有一家时,经过业主单位考察合格后直接确定为中选人。
2、投资人须在中标后在平舆县设立子公司并与县政府签订正式投资协议。实际投资数额以县财政局评审数额为准。
3、中选投资人在协议签订后,需全额投入项目建设资金(含工程建设费和设计费)并开工建设。
4、工程验收由业主牵头,组织县发改、财政、审计、交通质监等部门进行联合验收并由交通局质监站出据交工验收报告。
5、工程质量缺陷期为2年。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舆县政府网》、《驻马店市电子交易平台》、《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商人:平舆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839689999
招商代理机构: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代先生 联系电话:18203666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