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满足以下条件
二、资格条件
2.1本项目比选实行资格后审,应答人均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之一,并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1.1应答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工程咨询单位乙级及以上资信证书。
2.1.2 应答人自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起至今具1个10000㎡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造价咨询业绩。
2.1.3 应答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
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注:应答人的资格条件的具体要求详见比选文件第二章“应答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获取文件期限:2022年7月13日 至 2022年7月20日
文件购买费: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竞选的潜在应答人,请直接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上获取比选文件。
方式或事项:
(一)供应商应通过“行采家”平台(https://www.gec123.com)进行注册,成为行采家平台供应商。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在“行采家”平台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各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开标)地点向采购人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
(四)根据采购公告要求的方式按时完成报名、提交投标文件
比选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2年7月21日 09:00
比选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22年7月21日 09:30
比选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杨柳路3号重科智谷3楼
比选时间: 2022年7月21日 09:30
比选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杨柳路3号重科智谷3楼
1、采购人:重庆峡光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经办人:杨老师
采购人电话:67643717
采购人地址:黄山大道杨柳路3号重科智谷A栋3楼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比选人 | 比 选 人:重庆峡光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3号(重科智谷A栋3楼)联 系 人:杨老师电 话:(023)67643717 |
1.1.4 | 项目名称 | 金星科技大厦二区(原金星C区)装修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咨询服务 |
1.1.5 | 项目现场地址 | 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星光大道60号(二区) |
1.2.1 | 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 |
1.2.2 | 出资比例 | 100%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比选内容 | 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跟踪审核(控制)咨询服务(含竣工结算审核)。详见第五章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 |
1.3.2 | 实施时间 | 服务期限为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验收、竣工结算、工程审计全部工作完成为止。 |
1.3.3 | 质量要求 | 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规范要求。 |
1.4.1 | 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格要求) | 本项目比选实行资格后审,应答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资质要求应答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工程咨询单位乙级及以上资信证书。注:提供有效的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资信证书复印件。2.业绩要求 应答人自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起至今具1个10000㎡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造价咨询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3.人员要求应答人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组建管理人员团队,拟派人员配备要求:1.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或经济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2.拟派现场人员1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或经济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其他房建、安装专业造价人员分别不少于1人。项目过程中项目成员非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跟换人员。注:应答人在本项目配置的所有人员均须为应答人单位的在册职工,并提供2022年1月~6月的社保证明、相应注册证书、职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鲜章)。4.信誉要求4.1应答人提供书面声明(见应答文件格式);4.2应答人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以下内容的截图(查询信息为应答人名称);4.2.1“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4.2.2“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结果;4.3以上查询时间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注:以上资料(复印件、截屏打印件)须加盖应答人公章(鲜章)。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应答 | 不接受。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1.10.1 | 应答预备会 | 不召开。 |
1.11 | 是否允许再分(转)包 | 不允许。 |
2.1 | 构成比选文件的其他材料 | 比选人发出的答疑及补遗书。 |
2.2.1 | 应答人要求澄清比选文件的截止时间 | 应答人在收到比选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比选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2022年7月17日12时00分前(北京时间)提交并书面通知应答人(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扫描件以及内容一致的word文档一起发送到1821776302@qq.com邮箱)。 |
2.2.2 | 比选人发出比选文件答疑、澄清的时间截止时间 | 2022年7月19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将比选文件答疑以邮件形式发送到应答人登记的E-mail邮箱。 |
2.2.3 | 比选人对比选文件澄清的截止时间 | 2022年7月1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
3.1.1 | 构成应答文件的其他材料 | 应答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应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
3.2.1 | 应答报价 | 1、报价原则:应答人应根据比选文件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项目特点,造价咨询费参照《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渝价[2013]428号)等文件及有关现行的政策、标准及规范等,结合自身实力、市场行情,并充分考虑完成本服务项目的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2、比选人报价为完成本工程咨询服务的包干价,比选报价在中标后不因任何因素调整(非中选人原因导致的工期延长除外)。3、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 13.5万元(大写:壹拾叁万伍仟元整 );超过最高限将否决其应答。 |
3.2.2 | 支付方式 | 工程开工后,支付合同金额2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0日内支付支付合同金额30%;工程结算审核完成,并出具结算审核报告后10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90%。剩余部分待工程审计完成后10日内支付,如在一年如未进行审计,则在结算审核报告出具满一年后10日内支付剩余部分咨询服务费。 |
3.3.1 | 应答有效期 | 90日历天 (从提交应答文件截止日起计算)。 |
3.4.1 | 应答保证金 | 应答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转账)。应答保证金转(汇)入账号信息如下:公司名称:重庆峡光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名称:重庆银行江北支行开户行账号:260101040024854应答人须符合以下应答保证金的相关要求,否则其应答文件将会被否决:提交应答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与投标截止时间一致。各应答人应当充分考虑银行转(汇)款的时间风险,因迟延转(汇)保证金而造成的后果由应答人自行承担。形式为银行转账/银行电汇(转账)须从应答人基本账户转出,且应答文件中须提供①电汇或转帐凭证复印件;②基本帐户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帐户相关说明复印件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证明文件复印件。应答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应答保证金的退还:比选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选人。中选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代理机构向除中选人和中选候选人以外的应答人,退还应答保证金。比选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和中选人签订合同。合同生效后5日内,代理机构向中选人和中选候选人退还应答保证金。应答保证金的转(汇)入金额: 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应答人须在应答保证金转(汇)入凭证备注栏注明采购项目编号和资金用途,例如“ +投标保证金”。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应答方案 | 不允许。 |
3.7.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1、比选文件上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2、所有涉及比选报价、承诺、保证等内容需要签字盖章。3、比选文件中所有标注“盖章”处均指单位公章,除非提供盖有单位公章的授权函,否则不能以“业务章”、“专用章”、“合同章”等代替单位公章。 |
3.7.4 | 应答文件份数 | 应答文件数量:应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并以光盘的形式提交一份电子版本的应答文件【光盘上备注应答人单位名称】。 |
3.7.5 | 装订要求 | 应答文件的装订(全部应答资料装订成一册,当应答资料较多时,也可以分册装订):(1)应答文件内容按第七章规定的格式装订。(2)应答文件须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页码。(3)应答文件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文件内签字和盖章须为原件。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同时须在应答文件封面上注明“正本”、“副本”。(4)比选文件中已提供了应答文件格式的部分,须按其格式填写和提供。 |
4.1.1 | 应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 1、正本和副本应注明“正本”“副本”,应答文件的光盘电子档版本须单独提供一份。将应答文件正本、副本、及光盘电子档装入应答文件大袋中,在封面上按本表第4.1.2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并加盖应答人单位公章。2、如果应答文件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其应答文件有可能被拒绝接收,后果由应答人自己承担。 |
4.1.2 | 封套上写明 | 项目名称: 比选人名称: 比选人地址: 应答人名称: (应答人盖章) (项目名称) 应答文件在2022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
4.2.1 | 应答截止时间 | 递交应答文件时间: 同比选公告。 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同比选公告。 |
4.2.2 | 递交应答文件地点 | 在本须知前附表4.2.1 项规定的应答截止时间前,应答人将应答文件密封送达至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杨柳路3号重科智谷A座3楼。 |
4.2.3 | 是否退还应答文件 | 否。 |
5.1 | 比选时间和地点 | 比选时间:同应答截止时间。比选地点:同应答文件递交地点。 |
5.2 | 比选程序 | (1)宣布比选纪律;(2)宣布比选人、唱标人、记录人、监督人等有关人员姓名;(3)公布在比选截止时间前递交应答文件的应答人名称,并点名确认应答人是否到场;(4)按照本须知前附表4.1.1规定检查应答文件的密封情况;(5)核验参加比选会议的应答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外籍人员须提供相关入境证明材料)、身份证明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详见第七章“比选文件格式”),此条款中的原件必须于比选时单独提供;(6)设有最高限价的,公布最高限价(如有);(7)开启应答文件顺序:随机开启;(8)按照宣布的比选的随机顺序当众比选,公布应答人名称、比选项目名称、应答报价(“应答函”)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若应答人对比选有异议的,应当在比选现场提出,比选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如实记录;(9)应答人代表、比选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比选记录上签字确认;(10)比选结束。 |
6.1.1 | 评审委员会的组建 | 评审委员会成员共3人,依法组建。 |
7.1 | 是否授权评审委员会确定中选人 | 否,评审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推荐前1-3名为中选候选人。 |
7.2 | 中选通知 | 在本章第3.3.1款规定的应答有效期内,比选人以书面形式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中选人数量由比选人决定,在评审委员会推荐的中选候选人中确定。 |
7.4.1 | 签订合同 | 应答人在领取中选通知书后15日内与比选人签订合同。无故不签订、故意拖延签订合同的,比选人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并确认下一个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 |
7.3.1 | 履约担保 | 不要求。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1 | 诚实信用原则 | 各应答人应秉承诚实信用的原则来参与本次应答活动,若应答人存在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或围标串标行为,一经查实,则将取消其应答资格,已中选的,还将取消其中选资格,并予以处罚。 |
10.2 | 虚假材料应标 | 本项目签订合同前,比选人有权核查中选人递交的应答文件中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如发现中选人提供虚假材料应标,将取消其中选资格,并没收其缴纳的保证金。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应答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一致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应答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应答文件格式 | 符合第七章“应答文件格式”的要求,字迹清晰可辨。1.应答函应按比选文件的规定填写;2.应答文件附表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3.应答文件正本和副本数量符合比选文件要求;4.应答文件的编制和装订符合第二章“应答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应答报价 | 只能有一个有效应答报价,不得提供选择性报价。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应答文件的签署 | 应答文件格式中要求盖章或签字的地方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签字、盖章。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委托代理人 | 应答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且其授权委托书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格式。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应答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应答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人员要求 | 符合第二章“应答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应答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应答内容 | 符合第二章“应答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实施时间 | 符合第二章“应答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应答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应答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应答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应答人须知”第3.4.1项规定,并符合下列要求:1.应答保证金的金额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金额;2.应答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应答文件不应附有比选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应答报价 | 符合第五章“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范围,且应答报价不得高于比选人公布的最高限价,但也不得低于应答人的企业成本。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技术标准和要求、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 | 比选文件第五章“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所有条款不允许负偏离。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实质性要求 | 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A)投标报价:60分(B)技术部分:30分(C)商务部分:10分 | |
2.2.2 | 评审基准价计算方法 | 所有初步评审合格的应答人应答报价中去掉六分之一(不能整除的按小数点前整数取整,不足六家报价则不去掉)的最低价和相同家数的最高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为应答总报价的评审基准价。评审基准价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
2.2.4(1) | 比选报价(A) | 60分 | 1.投标报价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的投标否决投标。2.以所有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应答人投标单价中去掉六分之一(不能整除的不进位取整,不足六家则不去掉)的最低价和相同家数的最高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投标报价的评标基准价。通过初步评审的各应答人的投标单价与基准价相比,每增加1%扣0.5分,每减少1%扣0.3分。非整数采用插入法进行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2位。在计算评标基准价时去掉的最高有效投标价和最低有效投标价仍计算其投标报价得分。 |
2.2.4(2) | 技术部分评分标准(B) | 造价咨询服务方案(30分) | 1.服务方案完整性(15分):对应答人提供的服务方案完整性、可行性、针对性进行评分,是否明确项目各种目标等因素。优秀得15分,良好得12分,一般得8分,差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
2.2.4(2) | 技术部分评分标准(B) | 造价咨询服务方案(30分) | 2.服务方案专业性(8分):对应答人提供的服务方案专业性进行评分,评价在实施条件、工作分解、管理模式、组织结构、职责分工等方面是否清晰、科学、严谨。优秀得8分,良好得5分,一般得3分,差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2.2.4(2) | 技术部分评分标准(B) | 造价咨询服务方案(30分) | 3.服务方案可行性(7分):对应答人提供的服务可行性进行评分,评价服务方案结合项目实际是否有可操作性,所采用的程序、措施、方法在实践中是否有可行性,方案未来细化为实施规划、配套策划的可延展性等。优秀得7分,良好得5分,一般得3分,差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2.2.4(3) |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C) | 应答人业绩(6分) | 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基础上,应答人每提供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0m2其他相似工程类别的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业绩的,每个得1分。 |
2.2.4(3) |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C) | 项目人员资质(4分) | 1、项目负责人或所派工作人员,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2、项目负责人从事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经验不低于5年(以证书签发时间或注册时间为准)的,得1分;3、拟派人员中具有一级造价师的,得1分; |
评审程序 | 1.初步评审前,按本章第3.1.3项的规定对应答报价有算术性错误的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只对经修正后的不高于最高限价的应答进行初步评审(形式、资格、响应评审)。2. 初步评审合格的才进行详细评审。3. 根据综合得分由高至低进行排序,推荐1-3家合格的中选候选人。并依次为第一、二、三中选候选人。4.如经过对所有应答人的应答文件进行评审,有效应答不足三个使得应答明显缺乏竞争的,评审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应答,如果评委会裁定仍具有竞争性,则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评审并说明原因,推荐一名或二名中选候选人。 | ||
3.2.3 | 应答人得分 | A+B+C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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