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9月13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9/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0572-807247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4日-2024年9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行政许可科
联系电话:0572-8072471 传真:0572-8063072
通讯地址:德清县武康镇千秋东街1号德清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个人)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1000万套新能源充电系统智能制造项目
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经开区(新市园)
浙江鸿帆电器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鸿帆电器科技有限公司总投资31960万元,新增经开区(新市园)工业用地面积约15334m2,新建2幢生产厂房约38636平方米,同时配建道路、围墙、动力、给排水、消防、绿化等相关公用配套设施,新增全自动贴片生产线、自动装配生产线、全自动双轨在线光学检测仪、全自动灌胶生产线等设备,形成年产1000万套新能源助动车充电器的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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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承诺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焊接废气、灌胶固化废气经“干式过滤+三级活性炭”设备处理后通过约26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DA001、DA002);网板清洁挥发废气及激光雕刻粉尘源强极小,以无组织形式在车间内达标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可实现达标排放。本项目各类废气经采取有效治理措施后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营运期排放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纳管至浙江德清金开水务有限公司处理,经处理后尾水可以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地表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3)噪声
本项目选用噪声低、振动小的设备、生产车间合理布局,营运期预测结果表明,项目投产后,企业厂界四周昼间噪声排放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对外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
本项目营运期各类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不对外随意排放,对项目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生活垃圾、食堂固废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一般废包装材料定期外售给物资回收公司,危险废物(废包装容器、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无尘布、废机油)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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