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旺苍县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173.8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06/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08212022000022
预算金额173.8万元
招标公司旺苍县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协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女士0839-3371900
中标公司四川新科嘉安防器材有限公司173.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08212022000022
二、项目名称:刑事科学技术室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物证检验鉴定设备):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四川新科嘉安防器材有限公司 | 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 | 1,738,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物证检验鉴定设备):
货物类(四川新科嘉安防器材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1 | 物证检验鉴定设备 | 物证检验鉴定设备 | 锦佳梁盾、浪潮、虎牌、浙安 | V1.0、V2.0、JEAT、NF5280M5 | 1(项) | 1,738,000.00 | 1,738,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蔡仕坤、杨林森(采购人代表)、郭登慧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等相关文件收费标准交纳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的方式交纳。(本项目按成交金额的1.5%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物证检验鉴定设备): 2.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旺苍县公安局
地址:旺苍县东河镇长安巷21号
联系方式:0839-52020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协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万缘街道万达中心1001
联系方式:0839-33719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839-3287743
四川协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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