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关于2024年专用设备采购的询价公告
金额
27.27万元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5/2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我单位工作需要,拟就2024年专用设备采购项目实施采购,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邀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承接该项工作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2024年专用设备采购。
二、项目预算
人民币贰拾柒万贰仟柒佰元整(¥272700.00)。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出项目预算,否则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三、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需求内容及要求
便携式多参数水质分析仪2台、便携式明渠流量计2台、便携式流速流量仪2台、RTK测量仪1台、测距仪2台、GPS定位仪4台、快速水质筛查仪2台、便携式余氯测定仪3台、油气回收参数检测仪1台,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采购需求。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资格,为国内注册且有效经营范围具备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项目要求的供应商;
(二)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三)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供应商提交材料要求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须盖公章)。
(二)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须盖公章)。
(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盖公章),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五)企业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增值税纳税证明(包括无纳税记录或零报税的证明),新成立的且不足一个月的企业按实际提供(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六)企业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或依法免缴社保费的相关证明(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七)提供股东的查询证明(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八)关于本项目的报价文件及服务承诺(须盖公章)。
(九)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如有请提供)。
六、成交规则
最低价成交法。
供应商所提交报价应在项目预算内,且报价只能一次报出不得更改,超出项目预算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按作废处理。经对报价文件比较,以满足我单位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最后报价出现相同且均最低的,按照服务承诺优劣排序,如最后报价且服务承诺相同的,按照随机抽签方式确定供应商。如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则按照最低报价顺位选择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以此类推。
七、材料提交要求、地点及时间
参与报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准备材料进行装订并密封,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以及电子件材料一份(U盘或光盘),于2024年6月6日18:00前提交或邮寄至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1号楼215室(南宁市教育路5号)。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装订的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韦华瑜,联系电话:0771-2230900。
附件:1.2024年专用设备采购需求一览表
2.2024年专用设备采购需求响应表
3.2024年专用设备采购询价记录表
4.服务承诺书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2024年5月28日
附件1.2024年专用设备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docx
附件2.2024年专用设备采购需求响应表.docx
附件3.2024年专用设备采购询价记录表.docx
附件4.服务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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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2024年专用设备采购。
二、项目预算
人民币贰拾柒万贰仟柒佰元整(¥272700.00)。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出项目预算,否则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三、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需求内容及要求
便携式多参数水质分析仪2台、便携式明渠流量计2台、便携式流速流量仪2台、RTK测量仪1台、测距仪2台、GPS定位仪4台、快速水质筛查仪2台、便携式余氯测定仪3台、油气回收参数检测仪1台,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采购需求。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资格,为国内注册且有效经营范围具备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项目要求的供应商;
(二)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三)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供应商提交材料要求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须盖公章)。
(二)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须盖公章)。
(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盖公章),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五)企业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增值税纳税证明(包括无纳税记录或零报税的证明),新成立的且不足一个月的企业按实际提供(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六)企业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或依法免缴社保费的相关证明(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七)提供股东的查询证明(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八)关于本项目的报价文件及服务承诺(须盖公章)。
(九)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如有请提供)。
六、成交规则
最低价成交法。
供应商所提交报价应在项目预算内,且报价只能一次报出不得更改,超出项目预算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按作废处理。经对报价文件比较,以满足我单位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最后报价出现相同且均最低的,按照服务承诺优劣排序,如最后报价且服务承诺相同的,按照随机抽签方式确定供应商。如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则按照最低报价顺位选择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以此类推。
七、材料提交要求、地点及时间
参与报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准备材料进行装订并密封,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以及电子件材料一份(U盘或光盘),于2024年6月6日18:00前提交或邮寄至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1号楼215室(南宁市教育路5号)。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装订的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韦华瑜,联系电话:0771-2230900。
附件:1.2024年专用设备采购需求一览表
2.2024年专用设备采购需求响应表
3.2024年专用设备采购询价记录表
4.服务承诺书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2024年5月28日
附件1.2024年专用设备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docx
附件2.2024年专用设备采购需求响应表.docx
附件3.2024年专用设备采购询价记录表.docx
附件4.服务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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