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购买土地或厂房类项目评估及投资项目能耗分析评估(项目编号:TEDAGP-2023-001)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74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3/05/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edagp-2023-001
预算金额74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闫学会022-66629110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1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17
公告正文


当前位置:首页>采购公告—区级>信息详情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购买土地或厂房类项目评估及投资项目能耗分析评估 (项目编号:TEDAGP-2023-001)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购买土地或厂房类项目评估及投资项目能耗分析评估 (项目编号:TEDAGP-2023-001)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购买土地或厂房类项目评估及投资项目能耗分析评估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80号天大科技园B2座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EDAGP-2023-001
项目名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购买土地或厂房类项目评估及投资项目能耗分析评估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4.0万元
最高限价:74.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39 39 其他服务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购买土地或厂房类项目评估及投资项目能耗分析评估(化工类),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第2包 35 35 其他服务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购买土地或厂房类项目评估及投资项目能耗分析评估(非化工类),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第一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第二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第1包: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供应商自身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则给予20%的扣除,否则不予扣除)。供应商应当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标明本企业规模。 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价格给予20%的扣除(供应商自身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给予20%的扣除,否则不予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将不给予价格扣除。 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同时监狱企业技术标中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将不给予价格扣除。 4、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5、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取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可向本市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政采贷”融资支持。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请于正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向相关金融机构联系咨询。 注:金融机构相关信息请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板块(网址:http://tjgp.cz.tj.gov.cn/zcd/zcdList.jsp)了解。 ; 第2包: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 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同时监狱企业技术标中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将不予以认定。 4、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5、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取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可向本市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政采贷”融资支持。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请于正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向相关金融机构联系咨询。 注:金融机构相关信息请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板块(网址:http://tjgp.cz.tj.gov.cn/zcd/zcdList.jsp)了解。 本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第一包: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证明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相关证件;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2023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2年或2023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第二包: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证明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相关证件;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本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2023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2年或2023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05日 2023年05月11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80号天大科技园B2座
方式:(1)网上获取磋商文件。①供应商在公告附件下载《供应商基本信息填报表》进行填写;②供应商将文件费用以单位账户汇款至代理机构(汇款信息:户名: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天津分行浦惠支行;账号:77050154740004206;行号:310110000056;其他:汇款时必须注明项目编号以及包号(如涉及分包),项目编号以及包号要齐全准确。如还可输入剩余字符,可以简写项目名称);③供应商同时将《供应商基本信息填报表》和汇款凭证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249638930@qq.com)并告知项目负责人,成功提交《供应商基本信息填报表》且文件费汇款到账后,则完成购买磋商文件程序;④项目负责人根据基本信息中记载的邮箱和邮寄地址发送电子版文件及邮寄纸质版文件并告知供应商;⑤供应商通过邮件确认已收到磋商文件,完成获取磋商文件流程。文件费的发票可在磋商时到代理机构领取或由代理机构邮寄送达。(2)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售价:2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80号天大科技园B2座一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80号天大科技园B2座一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 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第1包:本包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融义路1352号宝信大厦
联系方式:022-252029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80号天大科技园B2座
联系方式:022-666291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学会
电话:022-66629110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项目需求书.rar
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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