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某单位聘请专项律师(二次)招标公告(2024-JKEGBD-F4001)(第1包)
金额
10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1/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jkegbd-f4001
预算金额10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30
公告正文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简易询价,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聘请专项律师(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4-JKEGBD-F4001
三、项目概况: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律师事务所。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负责本项目的执业律师具有工程建设结算纠纷案件的胜诉业绩。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1月26日至1月30日,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
(二)申领地点:网上电子邮件获取。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负责本项目的执业律师具有工程建设结算纠纷案件的胜诉业绩。
申领方式
通过附件下载。
(五)报价文件售价:0元/份。
六、报价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1月30日09时00分。
(三)报价地点:沈阳市皇姑区
(四)报价方式:邮寄报名,供应商将报名资料纸质版发至以下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具体地址通过电话方式联系采购方确认,报价材料需完全密封,接口处封胶并加盖公章。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1月31日17时00分。
(二)开标地点:沈阳市皇姑区,投标供应商无需参加。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未报名的情形,招标人不予承担责任。
九、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钱先生
移动电话:19118191991, 办公电话:02428-841300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周先生
移动电话:13998159566
2024年1月26日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聘请专项律师(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4-JKEGBD-F4001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 | 计量 单位 | 采购 数量 | 交货 期限 | 服务地点 |
1 | 聘请律师提供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 我部与某公司于双辽市有7个关于工程结算问题纠纷,案件诉讼标的约为36万元 | 项 | 1 | 案件终结之日止 | 吉林省双辽市 |
2 | 聘请律师提供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 我部与某公司于双辽市有3个关于工程结算问题纠纷,案件诉讼标的约为30万元 | 项 | 1 | 案件终结之日止 | 吉林省双辽市 |
3 | 聘请律师提供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 我部与某公司于双辽市有1个关于工程结算问题纠纷,案件诉讼标的约为30万元 | 项 | 1 | 案件终结之日止 | 吉林省双辽市 |
4 | 聘请律师提供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 我部与某公司于双辽市有1个关于工程结算问题纠纷,案件诉讼标的约为10万元 | 项 | 1 | 案件终结之日止 | 吉林省双辽市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律师事务所。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负责本项目的执业律师具有工程建设结算纠纷案件的胜诉业绩。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1月26日至1月30日,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
(二)申领地点:网上电子邮件获取。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负责本项目的执业律师具有工程建设结算纠纷案件的胜诉业绩。
申领方式
通过附件下载。
(五)报价文件售价:0元/份。
六、报价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1月30日09时00分。
(三)报价地点:沈阳市皇姑区
(四)报价方式:邮寄报名,供应商将报名资料纸质版发至以下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具体地址通过电话方式联系采购方确认,报价材料需完全密封,接口处封胶并加盖公章。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1月31日17时00分。
(二)开标地点:沈阳市皇姑区,投标供应商无需参加。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未报名的情形,招标人不予承担责任。
九、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钱先生
移动电话:19118191991, 办公电话:02428-841300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周先生
移动电话:13998159566
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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