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深圳海关工业品检测技术中心、惠州港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惠州海关综合技术中心耗材管理应用系统入库供应商联合征集项目公开征集公告
金额
93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8/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lf0124sz09qy81
预算金额93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易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深圳海关工业品检测技术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深圳海关工业品检测技术中心、惠州港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惠州海关综合技术中心耗材管理应用系统入库供应商联合征集项目(项目编号:CLF0124SZ09QY81)进行国内公开征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入库评审,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深圳海关工业品检测技术中心、惠州港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惠州海关综合技术中心耗材管理应用系统入库供应商联合征集项目
2.项目编号:CLF0124SZ09QY81
3.预算金额(支付上限):人民币93.00万元/年
4.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内容

入库数量

服务期限

深圳海关工业品检测技术中心、惠州港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惠州海关综合技术中心耗材管理应用系统入库供应商联合征集

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均可入库

从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供应商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入库评审。(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入库后可对需求清单(详见附件)中任意一项或以上的产品进行供货。(入库申请时需提供本公司所有可供货的产品清单,并在清单内的产品后注明所对应的需求清单中的产品序号,格式详见入库评审申请文件目录 格式6 本公司所有可供货的产品清单)
5.特定资格要求:
(1)如响应的产品为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的,供应商须具备《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承诺《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包含所响应产品(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如响应的产品为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供应商须具备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提供备案证明),并承诺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的经营品种包含所响应产品(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如响应的产品为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供应商须具备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备案证明(提供备案证明),并承诺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备案证明的备案品种包含所响应产品(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如响应的产品为危险化学品的,供应商须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承诺《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许可范围包含所响应产品(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如响应的产品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的,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承诺所响应的产品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并符合国家、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注:①根据《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五条的规定,“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和进口、出口,除应当遵守本条例的规定外,属于药品和危险化学品的,还应当遵守法律、其他行政法规对药品和危险化学品的有关规定”,如供应商所响应的易制毒化学品同时属于危险化学品的,供应商应当同时满足以上相关资质要求;②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有效的资质证书及相关政府部门的规定;③供货时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的许可证(或备案)及其许可范围(或经营范围或备案品种)进行核查,如发现供应商响应情况与实际不符或违反政府部门相关规定的,将取消其入库资格,并纳入深圳海关供应商黑名单予以全关公示,禁止其参与深圳海关非政府采购项目竞投,情节严重的将报财政主管部门处理。
6.供应商需提供所响应的清单内每一种商品自2021年1月1日至今的历史成交合同或供货订单相关证明材料1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入库,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三、入库评审的内容、标准和方法详见入库评审文件。
四、供应商凭以下资料领取入库评审文件(以下文件须加盖公章)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
3.领取入库评审文件的经办人,需提供:
3.1.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
3.2.如是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
4.领取入库评审件时间:2024年8月5日-2024819日,工作日10:00-12:00,15: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入库评审文件每套售价6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如采用汇款方式获取招标文件请汇至以下账户:
户名: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开户行:广发银行广州白云机场支行
账号:9550880212556500152
5.如采用线领取入库评审文件:供应商提供上述加盖公章的资料到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获取,资料审核通过后并缴纳费用后即为获取成功。(不建议线下获取招标文件)。
6.如采用线上领取入库评审文件:供应商提供上述加盖公章的资料扫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cailiansz@126.com)资料审核通过后并缴纳费用后即为获取成功
五、提交入库评审申请文件时间:2024年8月27日9时00分-9时30分,逾期不予受理。
六、提交入库评审申请文件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会议室
备注: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通过邮寄方式(不接受同城急送及跑腿的方式),按照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我司邮寄投标文件(应有一定时间的提前保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快递单(或快递外包装)上写明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通过邮寄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我司代表签收时间为准。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通过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出现以下情况:寄错地址、逾期送达、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邮寄过程中投标文件破损,我司将拒绝签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与后果。
七、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八、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深圳海关工业品检测技术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1011号
采购代理机构: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
联系人:易先生
联系方式:0755-88377572-2320
电子邮箱:cailiansz@126.com

附件:入库评审文件(可在采购代理机构(www.chinapsp.cn)网站下载)

发布人: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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