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简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法医临床和病理检验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38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7/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01852023000101
预算金额38万元
招标公司简阳市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融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先生028-27555278
中标公司四川唯正司法鉴定所3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01852023000101
二、项目名称:交通警察大队法医临床和病理检验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唯正司法鉴定所 简阳市东城新区园中苑A区1-6-1号 38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四川唯正司法鉴定所)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 医疗事故鉴定服务 简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法医临床和病理检验服务采购项目 1、服务鉴定项目 1.1法医临床:损伤程度鉴定(含伤病关系鉴定、文证审查等相关项目)。 1.2法医病理:早期尸表检验(含死亡原因分析)、晚期尸表检验(含死亡原因分析)、尸体(早期、晚期)解剖(含死亡原因分析)、病理检验(含病理学诊断等相关项目)。 2.1、鉴定服务要求:鉴定机构接到案件委托后,应按采购人要求及时到达指定地点。 2.2、鉴定书出具时限:鉴定机构需在受理鉴定之日20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鉴定意见书。若出现特殊案件,应按采购人要求及时出具鉴定报告。涉及疑难案件需要病检的,在60日内出具书面鉴定意见书。 2.3、鉴定意见:鉴定机构需根据委托单位要求进行检验鉴定并给出鉴定意见。新鲜尸体原则上需给出明确死因鉴定意见;腐败尸体原则上需至少给出不排除性意见。有外伤的尸体在鉴定书中需要分析成伤机制,多种原因造成死亡的或存在伤病关系的情况,要在鉴定书中分析致死原因的具体作用(完全作用、主要作用、同等作用、次要作用、轻微作用、没有作用)。 2.4、病理检材提取、送检及保存:鉴定机构进行尸检时,根据委托单位需要提取必要的病理检材并送检(心血提取后由办案单位送检),病理切片及剩余的检材需按要求时限保存。 自合同签订生效后2年,合同一年一签 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要求。 38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罗大江(采购人代表)、魏修平、陈晓珍(组长)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法规〔2015〕299号)文件,向成交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代理费收取金额为成交金额的1.5%。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57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品目:C20021100医疗事故鉴定服务。2、本项目备案号为:51018523210200001371[2023]00161。3、付款方式和条件:按月据实结算,结算依据为实际发生鉴定服务项目及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鉴定服务项目的报价。4、资格条件:(一)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二)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三)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5、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6、采购预算:人民币38万元/年。7、本项目采用单项控制价报价,成交单价汇总价为人民币:12600元;本项目最终结算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38万元/年,超过人民币38万元/年后采购合同自动终止。8、本项目报名供应商共3家,其中共3家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9、成交日期:2023年07月20日。10、监督机构:简阳市财政局,电话:028-27224330。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简阳市公安局
地址:简阳市人民路333号
联系方式:028-272660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融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简阳市四川省成都市简阳市石桥镇金融街303号附1-3号2层
联系方式:028-275552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28-27555278
四川融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7月20日
相关附件:
交通警察大队法医临床和病理检验服务采购项目磋商文件(2023070501).pdf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评审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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