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年1月28日
一、采购人名称:江山市林业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江山金钉子自然保护区杂草清理和绿化养护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ZJLD-FZFCG-20220118
四、采购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为包名) |
数量 |
服务期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备注 |
1 |
江山金钉子自然保护区杂草清理和绿化养护项目 |
1 |
年 |
8.98 |
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
4.1供应商资格要求
4.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4.1.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须包含园林绿化经营范围;
4.1.3.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4.1.4.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供应商于2022年2月16日16时00分00秒前持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报名则无需提供)、授权代表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山市环城西路30-7四楼)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4.3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2月21日14时15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为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山分公司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4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机构投诉。
质疑和投诉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即“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江山市林业局
联系人:周真来
联系电话:0570-4579232
地址:江滨四区115号
2.采购代理名称: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曾小丽
联系电话:15157008560;
地点:江山市环城西路30-7号四楼
3.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江山市林业局
监督投诉电话:0570-4989006
地点:江滨四区1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