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工程概况:广东省海洋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二期)(珠海市)(珠海市海洋观测站点升级改造、广东省区域性地方海洋观测网能力建设)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包括: 1.岸基海洋观测站点新建改造。完成珠海市8个岸基海洋观测站点新建,对珠海市共3个岸基海洋站点进行标准站改造。涵盖升级改造、环境设施、数据传输存储、通讯、摄像头、观测环境划定、保密建设等内容。按规范开展水准联测,全部海洋观测站点统一观测基面。 2.区域性地方海洋观测网建设。根据海洋综合管理、经济发展和防灾减灾的需求,建设三米浮标、六米浮标等浮标观测站点,开展气象、水文及生态环境要素的立体化、自动化、高精度观测,提升我省气象、水文、生态等综合观测能力,为海洋预警报提供关键数据支撑。 3.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具体建设内容和投资规模以政府部门最终批复为准。 二、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次招标范围及内容包括:完成珠海市8个岸基海洋观测站点新建,以及对珠海市共3个岸基海洋观测站点进行标准站改造;建设三米浮标共3套,六米浮标共2套(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技术规格书),以及对岸基海洋观测站点、浮标提供质量保修服务。 三、实施相关工作:投标人不能拒绝执行的其他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负责完成本项目涉及的选址分析、淤积条件分析、编制实施方案等,办理水上水下施工许可、航标设置许可等相关专题研究及必要手续的申报工作,通过专家评审或取得相关许可批复。 2.负责与周边居民联络协调,维护周边业主及企事业单位关系,避免实施扰民及侵害周边业主利益等情况发生,防止发生周边居民投诉或群访事件。 3.根据行业标准和实施要求,对部分安装设施、实施条件进行二次深化设计。 4.配合招标人完成相关验收工作,并移交业主单位使用。 5.按招标人要求,完成相关资料编制、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6.按照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招标人等单位要求,及时如实准确地填报各类报表。 7.配合招标人完成项目审计、结算及决算等工作。 8.承担3年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等相关工作。 四、服务期限: 包括:项目建设期、质量保修期,其中项目建设期18个月,建设期结束后计算质量保修期3年]。 其他事项:本项目是否属于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大型建设工程:■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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