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天等县公安局上映派出所迁建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713.05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0/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4514002886002264001001
预算金额713.05万元
招标公司天等县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世纪永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广西锋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713.05万元
中标联系人吴应茂
公告正文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项目名称 | 天等县公安局上映派出所迁建工程项目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14002886002264001001 | ||
招标人 | 天等县公安局 | ||||
建设单位 | 天等县公安局 | ||||
招标类别 | R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R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世纪永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该项目总建筑面积1692.08平方米,其中窗口用房152. 29平方米,办案用房169.21平方米,业务保障用房372.26平方米,后勤保障用房338.42平方米,设备用房101.53平方米,附属用房558.37平方米(食堂及以及警用训练场864.67平方米、涉案车辆临时扣押场14 个、办事群众停车场6个、警用停车场13个、机动车停车位33个(涉案车辆临时扣押场14个、办事群众停车场6个、用停车场13个)非机动车停车位80个等。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智能化工程以及室外工程(给排水、电气、绿化、道路警用训练场、停车场、充电桩、围墙、大门)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具体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内容为准。 | ||||
开标时间 | 2023年10月24日上午9:30 | 开标地点 | 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五楼)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3年10月24 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3年10月27 日 | ||
拟中标人 | 广西锋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锋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
投标报价 | 7130546.04元 | ||||
工期 | 2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吴应茂(注册编号:桂245131440323;身份证号:452601********3970) | ||||
专职安全员 | 陆玉梅(身份证号:450122********1848;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0)0003034)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1.业绩:无要求 2.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65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硕隆建设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
投标报价 | 6785815.43元 | ||||
工期 | 2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黄仲培(注册编号:桂245090910883;身份证号:452122********3330) | ||||
专职安全员 | 蒙彩艳(身份证号:452601********0949;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8)0017959)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1.业绩:无要求 2.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85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桂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
投标报价 | 7138851.81元 | ||||
工期 | 2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何海霞(注册编号:桂245141655004;身份证号:452122********5740) | ||||
专职安全员 | 蓝桂鹏(身份证号:452127********2411;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7)0002722)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1.业绩:无要求 2.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86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 /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崇左)http://ggzy.jgswj.gxzf.gov.cn/czggzy(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天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1-3521287 |
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