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办事处新安街道市政公园安全保卫服务更正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1/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ADL202300044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办事处新安街道市政公园安全保卫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ADL202300044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安街道市政公园安全保卫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评标信息中评分项“项目负责人(仅限一人)”评分准则第3点内容“具有6年或以上政府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公园安保或保安服务项目负责人经验的得40%”修改为“具有政府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公园安保或保安服务项目负责人经验的,每提供一个得20%,最高得40%”;将对应的证明材料第(3)点内容“经验证明文件需提供项目合同关键页(服务期限累计达到6年或以上),如合同中未能体现项目负责人信息还需提供合同甲方出具并加盖公章的经验证明材料扫描件”修改为“经验证明文件需提供项目合同关键页,如合同中未能体现项目负责人信息还需提供合同甲方出具并加盖公章的经验证明材料扫描件”。

(二)评标信息中评分项“体系认证”评分准则第(3)点内容 “履约能力评价体系认证证书”修改为“履约能力相关认证证书”。

(三)评标信息中评分项“应急能力”评分准则证明材料“投标人组建有应急维稳专业队伍的,得100%,最高得100%。证明材料:提供区(县)级或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出具的单位不应为县(区)级公安机关内设机构及派出部门)和县(区)级或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编制文件扫描件作为得分依据(证明材料须能反映队伍人数及集中驻扎情况),否则不得分。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修改为“投标人组建有应急维稳类专业队伍的,得100%,最高得100%。证明材料:提供公安机关和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作为得分依据,出具证明材料的单位不应为内设机构及派出部门,且证明材料须能反映队伍人数及集中驻扎情况,否则不得分。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四)评标信息中评分项“荣誉情况”评分准则内容“投标人获得过国家级荣誉的得100%,获得过省级(不含副省级)荣誉的得50%,获得过市级(含副省级)荣誉的得20%。本项不重复及累积计分,只按最高荣誉计一项,最高得100%。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荣誉证书材料扫描件(仅限最高1个),证明材料须体现投标人名称。”修改为“投标人获得过国家级荣誉的,每提供一个得100%;获得过省级(不含副省级)荣誉的,每提供一个得50%;获得过市级(含副省级)荣誉的,每提供一个得20%;以上累计最高得100%。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荣誉证书材料扫描件,证明材料须体现投标人名称。”。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已更新,请下载最新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办事处

地    址:深圳市宝安区宝城29区宝民一路202-8号

联 系 人:陈工

联系方式:0755-274404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锦泓兴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72区德至高科创园8A2栋201

联系方式:0755-233123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工

电   话:0755-23312379

深圳市锦泓兴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1月30日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宝城29区宝民一路202-8号        

联系方式:陈工0755-274404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锦泓兴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72区德至高科创园8A2栋201            

联系方式:罗工0755-233123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工

电 话:  0755-23312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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