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合作市二枢纽变配电室电源隐患改造项目EPC总承包项目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2024年合作市二枢纽变配电室电源隐患改造项目EPC总承包项目(项目编号:dxzb-06-2024-B3008),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甘南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鼎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2024年合作市二枢纽变配电室电源隐患改造项目,因原有变配电房处于地下一层,且只有单路10kV进线,不满足实际需要以及现有规范及要求,现将二枢纽院内原红色展厅改造为高低压配电室,新建变配电室至生产楼的电缆沟。
项目包含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所有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实验、验收工作(具体以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为准),提供所有设备的专用工具、技术文件、图纸资料,并对运行人员进行操作、维修、维护技术培训及保修期服务等相关服务,并完成供电局所需验收的预防性试验,取得验收合格证和生产使用许可证等相关证书,办理完毕入网手续并无任何遗留问题后移交甲方投入正常使用。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序号 |
标包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实施地点 |
工期 |
采购预估金额 |
1 |
2024年合作市二枢纽变配电室电源隐患改造项目EPC总承包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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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 |
60.9 万元 |
1.2.1采购内容:
本期项目共包含红色展厅改造为变配电室(墙面、地面、吊顶粉刷、新开门洞、安装防火门,送排风系统、灭火器、照明系统等),建设变配电室走线架、接地系统,变配电室至生产楼的电缆沟,原红色展厅的设备搬迁(显示屏、机架等搬迁,原墙面、地面、吊顶、门窗等拆除),相关改造设计及施工:以EPC总承包方式,包工、包料(集采部分除外)、包设备(采购人集采部分除外)、包勘察设计、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材料检验、包验收移交、包保修、包竣工资料收集整理、编制竣工图。
(1)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红色展厅改造为变配电室(墙面、地面、吊顶粉刷、新开门洞、安装防火门,送排风系统、灭火器、照明系统等),走线架设置、接地系统设置,原红色展厅的设备搬迁(显示屏、机架等搬迁,原墙面、地面、吊顶、门窗等拆除),变配电室至生产楼的电缆沟等方案设计、施工图及概预算编制。
(2)建筑安装工程部分:
2024年合作市二枢纽变配电室电源隐患改造项目,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红色展厅改造为变配电室(墙面、地面、吊顶粉刷、新开门洞、安装防火门,送排风系统、灭火器、照明系统等),安装走线架、接地系统,变配电室至生产楼的电缆沟,原红色展厅的设备搬迁(显示屏、机架等搬迁,原墙面、地面、吊顶、门窗等拆除),以及其他材料。
1.2.2项目规模:60.9(含税)。
1.2.3分包(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2.4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55.93 万元人民币(不含税),其中设计费2.06 万元(不含税);施工费53.87 万元(不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营业执照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1.2控股管理关系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2.1.3增值税专用发票
供应商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a.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限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或网站截图);
b.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
2.1.4设计资质
设计资质:供应商须具备以下合法有效的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设计综合资质。
注:如在合同执行阶段遇资质证书到期或根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需换发新资质的,供应商应在相应资质到期前完成证书有效期的续延或按相关政策换领新资质证书。若受疫情影响或其他情况致使证书有效期自动延续的,须同时提供资质证书及行政管理部门有关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的相关发文。(需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2.1.5施工资质
施工资质:供应商须具备合法有效的以下要求的资质之一:
(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依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 号)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3)依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 号)核发的施工综合资质;
注:如在合同执行阶段遇资质证书到期或根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需换发新资质的,供应商应在相应资质到期前完成证书有效期的续延或按相关政策换领新资质证书。若受其他情况致使证书有效期自动延续的,须同时提供资质证书及行政管理部门有关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的相关发文。(需提供证书复印件)
2.1.5人员要求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若为联合体响应,企业主要负责人指负责施工一方人员担任)。
(2)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若为联合体响应,项目负责人指负责施工一方人员担任);
(3)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具备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若为联合体响应,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指负责施工一方人员担任)。
证明材料:以提供有效的身份证、资格证书、本单位劳动合同(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的除外)及2024年1月1日至询比公告发布之日连续3个月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至少包含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或社会保障部门官网下载的电子版)为准。
2.1.6安全生产许可证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由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证书扫描件或扫描件或复印件)
2.1.7联合体响应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
(1)联合体由一家设计单位与一家施工单位组成。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询比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询比文件对供应商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询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本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1.9不允许分包转包
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以承诺书为准)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2月25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2月25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2月25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近两年(自2022年12月25日起)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9)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0)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11)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2)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3)为本询比项目的询比代理机构;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询比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5)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询比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6)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询比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8)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9)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响应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响应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响应体投标的,响应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以承诺函及第(6)(7)(9)项网站查询截图为准。
2.2.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开展采购评审过程中,依据供应商响应文件、标书特征码比对结果,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否则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
(1)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
(2)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
(3)造价软件加密锁一致
(4)标书上传MAC地址一致
(5)供应商联系人、电话一致
(6)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3产品资格要求:/
2.4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7日9时00分至2024年12月20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3 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5.响应文件的提交
1.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5日9时00分。
1.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1.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样品的递交
1.4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7.供应商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甘南分公司
地 址:甘肃省甘南州合作市人民街104号
邮 编 :747000
联 系 人:杨雪莲
电 话:15309413131
电子邮件:/
采购代理机构:鼎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53号附一号麒麟座A二楼
邮 编:401120
联 系 人:王锦川
电 话:18719628668
电子邮件:337187119@qq.com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袁家岗支行
账 号:9558833100004780309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鼎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