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金华电信2021年政务云相关服务采购项目标包3:安全产品服务
金额
280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1/06/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itcc-zj21ct0401002
预算金额280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1/06/15
投标截止时间2021/06/22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名称: | 金华电信2021年政务云相关服务采购项目标包3:安全产品服务 | 创建时间日期: | 2021-06-09 15:17:24 | ||||||||||||||||||||||||||||||||||||||||||||||||||||||||||||||||||||||||||||||||||||||||||||||||||||||||||||||||||||||||||||||||||||||||||||||||||||||||||||||||||||||||||||||||||||||||||||||||||||||||||||||||||||||||||||||||||||||||||||||||||||||||||||||||||||||||||||||||||||||||||||||||||||||||||||||||||||||||||||||||||||||||||||||||||||||||||||||||||||||
招标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 2021-06-10 08:30:00 |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2021-06-15 17:30:00 | ||||||||||||||||||||||||||||||||||||||||||||||||||||||||||||||||||||||||||||||||||||||||||||||||||||||||||||||||||||||||||||||||||||||||||||||||||||||||||||||||||||||||||||||||||||||||||||||||||||||||||||||||||||||||||||||||||||||||||||||||||||||||||||||||||||||||||||||||||||||||||||||||||||||||||||||||||||||||||||||||||||||||||||||||||||||||||||||||||||||
终止: | 否 | ||||||||||||||||||||||||||||||||||||||||||||||||||||||||||||||||||||||||||||||||||||||||||||||||||||||||||||||||||||||||||||||||||||||||||||||||||||||||||||||||||||||||||||||||||||||||||||||||||||||||||||||||||||||||||||||||||||||||||||||||||||||||||||||||||||||||||||||||||||||||||||||||||||||||||||||||||||||||||||||||||||||||||||||||||||||||||||||||||||||||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金华电信2021年政务云相关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CITCC-ZJ21CT0401002),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项目拟采购金华政务云相关服务,投标人须自行配置相应硬件及软件设备为金华电信提供VPN服务、政务云V2服务、安全产品服务和数据库安全服务,服务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金华电信根据投标人的实际服务量结算服务费。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年30日。服务期满后,招标人可根据前向政府采购合同续签情况且通过招标人内控审批后与中标供应商进行合同续签,每次可续签1年,最多续签2次。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其他新技术应用系统及产品。 本项目将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具体网址链接: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news/displayNews.do?id=97010&enString=a0af62f1b5009c69b3bd1b2253e1538f)。 1.2 本项目共划分4个标包,每个标包情况如下: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1个。 按标包顺序评审,被推荐成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在后序标包不再被推荐成中标候选人。 1.3 本项目以基准结算标准(基准结算标准详见附件)计算标准服务费,投标人在标准服务费上报折扣(ON),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报价限价为折扣(ON)1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4 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5 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人须具备以下类似项目业绩案例: (1)参与标包1的投标人须具备至少1个VPN服务业绩案例。 (2)参与标包2的投标人须具备至少1个阿里飞天云服务业绩案例。 (3)参与标包3的投标人须具备至少1个网络安全服务业绩案例。 (4)参与标包4的投标人须具备至少1个数据库安全服务业绩案例。 2.1.6 投标人须承诺对技术规范书应答是真实、有效的,若招标人发现中标人虚假应答,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提前终止合同。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6月10日8时30分至2021年6月1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电子交易二期平台(http://trade.chinatelecom.com.cn/TPFrame)(以下简称“平台”)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已在平台注册过的投标人按照《中国电信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二期)》(平台首页操作指南—投标人专区)进行登记申领。未在平台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投标人注册”。 4.2.2在平台登记申领文件的同时须将“文件资料费汇款凭证”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黄凯鲁18969905488@chinaccs.cn)。 4.3招标文件费用:售价300元/1个标包,售后不退。 4.4资料费汇入以下账户(不接收现金,注明“公司简称+ ZJ21CT0401002+标包序号”): 户名: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6232593799000087562 开户行:广发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4.5若经过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撑人员确认,由于招标人系统原因导致无法线上报名,本项目可接受线下报名,潜在投标人将报名材料(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盖章扫描件、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招标文件资料费汇款凭证)以电子邮件方式发给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凯鲁 18969905488@chinaccs.cn)。招标代理机构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将招标文件发送给报名通过的潜在投标人。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22日9时30分。 5.2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金华电信大楼16楼中型会议室(浙江省金华市西市街155号)。 5.3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电子交易二期平台(http://trade.chinatelecom.com.cn/TPFrame)提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交易平台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交易平台进行招标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 当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异常时,投标人应及时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解决。若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仍未解决,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后的30分钟内将操作失败的系统桌面的全幅截图提交招标代理机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在开标环节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导入二期平台;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导入异常时,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如投标人按要求提供全幅截图但未递交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或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导入异常且未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其投标无效。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但因平台原因导致解密异常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导入投标人递交的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经平台校验通过的视为解密成功,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纸质投标文件失效;校验失败或未递交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电子投标文件失效,未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其投标无效。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失败的,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均同时失效并予以退回,其投标无效。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异常但未按要求提供全幅截图的或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但因投标人原因导致解密异常的,均视为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失败。 5.4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5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5.1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通过平台递交的; 5.5.2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5.3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加密的; 5.5.4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 投标人注册 6.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电子交易二期平台注册及CA证书办理 6.1.1 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完成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电子交易二期平台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已在一期平台https://42.99.33.235/TPBidder注册并审核通过的供应商,使用原网站账号在http://trade.chinatelecom.com.cn/TPFrame二期平台登录,二期平台初始密码可通过《平台投标人密码重置服务申请表》发送至zb_support@chinatelecom.cn获取。 未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在http://trade.chinatelecom.com.cn/TPFrame二期平台首页进行注册。具体操作和相关表单的使用详见平台首页操作指南—投标人专区中的《中国电信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二期平台)注册指南》。 6.1.2 CA证书办理 使用平台进行电子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二期平台首页“CA办理”专区《中国电信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CA证书办理指南(供应商、招标代理)》,CA证书售后不退。 6.1.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平台技术支撑:电话4008227188,邮件zb_support@chinatelecom.cn,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09:00-12:00 14:00-18:00。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电话4008301330,QQ4008301330,邮件zgdxztb@cnca.net。 6.2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6.2.1 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后10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完成供应商注册。 6.2.2 注册网址: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注册过程可查询“经验分享”模块中的“供应商主数据操作手册”。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6月9日 附件:基准结算标准 一、标包1:VPN服务基准结算标准 (1)甲方将相关应用服务量与乙方进行信息技术服务费用结算,其中结算标准为:双方以季度为单位,进行定期结算,结算对象为甲方计费系统的实际出账并收费用户,甲方计费系统按月出具“结算清单”,按季度进行核算,对经双方确认后的用户进行结算。 (2)分成方式:
(3)乙方需配合甲方向客户提供政务云安全服务适当的免费试用,试用期不超过3个月,免费体验期间,甲方不向乙方结算合作分成款项。 (4)政务云安全服务按季度结算。甲方根据甲方计费系统实际出账情况向乙方出具结算清单,乙方在收到结算清单后核对无误,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于部分业主收费滞后,本项目实施的第一个季度到第三个季保留结算款的10%到第四个季度统一结算。 (5)若双方对结算单存在异议,有异议的部分小于等于1%,则以甲方的结算清单为准进行结算。若有异议的部分超过1%,甲方应先就无异议部分付款,有异议部分双方应重新核对,核对无异议部分在下一次结算期内支付。核对后仍存在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 (6)按政务云使用部门申告时间起计算,政务云安全VPN平台整体或重要单项服务(SSL VPN)故障1小时内未解决的,由甲方扣除当月分成款的5%,4小时内未解决的,累计扣除当月分成款的10%,逾6小时仍未解决的每推迟6小时解决,累计扣除当月分成款的10%,扣完为止。收到使用单位1次有效投诉,扣除当月分成款的3%,扣完为止。 (7)甲方VPN服务单价
二、标包2:政务云V2服务基准结算标准 (1)甲方将相关应用服务量与乙方进行信息技术服务费用结算,其中结算标准为:双方以季度为单位,进行定期结算,结算对象为甲方计费系统的实际出账并收费用户,甲方计费系统按月出具“结算清单”,按季度进行核算,对经双方确认后的用户进行结算。 (2)分成方式: 甲方提供IDC资源、硬件设备资源;按照金华政务云项目基础业务收入的85.4%分成; 乙方提供阿里飞天平台,按照金华政务云项目的基础业务(V2平台上的云服务器、存储、RDS)收入的14.6%分成。 (3)乙方需配合甲方向客户提供阿里飞天平台服务适当的免费试用,试用期不超过3个月,免费体验期间,甲方不向乙方结算合作分成款项。 (4)阿里飞天平台服务按季度结算。甲方根据甲方计费系统实际出账情况向乙方出具结算清单,乙方在收到结算清单后核对无误,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于部分业主收费滞后,项目实施的第一个季度到第三个季保留结算款的10%到第四个季度统一结算。 (5)若双方对结算单存在异议,有异议的部分小于等于1%,则以甲方的结算清单为准进行结算。若有异议的部分超过1%,甲方应先就无异议部分付款,有异议部分双方应重新核对,核对无异议部分在下一次结算期内支付。核对后仍存在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 (6)按政务云使用部门申告时间起计算,阿里飞天平台整体或重要单项服务(包含阿里飞天平台和平台安全服务)故障1小时内未解决的,由甲方扣除当月分成款的5%,4小时内未解决的,累计扣除当月分成款的10%,逾6小时仍未解决的每推迟6小时解决,累计扣除当月分成款的10%,扣完为止。收到使用单位1次有效投诉,扣除当月分成款的3%,扣完为止。 (7)甲方政务云V2服务单价
三、标包3:安全产品服务基准结算标准 (1)甲方将相关应用服务量与乙方进行信息技术服务费用结算,其中结算标准为:双方以季度为单位,进行定期结算,结算对象为甲方计费系统的实际出账并收费用户,甲方计费系统按月出具“结算清单”,按季度进行核算,对经双方确认后的用户进行结算。 (2)分成方式:
(3)乙方需配合甲方向客户提供政务云安全服务适当的免费试用,试用期不超过3个月,免费体验期间,甲方不向乙方结算合作分成款项。 (4)政务云安全服务按季度结算。甲方根据甲方计费系统实际出账情况向乙方出具结算清单,乙方在收到结算清单后核对无误,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于部分业主收费滞后,项目实施的第一个季度到第三个季保留结算款的10%到第四个季度统一结算。 (5)若双方对结算单存在异议,有异议的部分小于等于1%,则以甲方的结算清单为准进行结算。若有异议的部分超过1%,甲方应先就无异议部分付款,有异议部分双方应重新核对,核对无异议部分在下一次结算期内支付。核对后仍存在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 (6)按政务云使用部门申告时间起计算,政务云安全平台整体或重要单项服务(包括WAF、堡垒机、日志审计等)故障1小时内未解决的,由甲方扣除当月分成款的5%,4小时内未解决的,累计扣除当月分成款的10%,逾6小时仍未解决的每推迟6小时解决,累计扣除当月分成款的10%,扣完为止。收到使用单位1次有效投诉,扣除当月分成款的3%,扣完为止。政务云安全平台至少保持10个项目资源空闲,若未及时扩容导致资源开通能力不足10个项目,每逾期7天,扣除当月分成款的10%,扣完为止。 (7)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60]日内要向乙方付款,未能按期向乙方付款,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当按照本发票金额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数额累计达到本发票金额的30%时,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甲方仍应支付上述违约金,同时赔偿乙方的相应损失。 (8)甲方安全产品服务单价
四、标包4:数据库安全服务基准结算标准 (1)甲方将相关应用服务量与乙方进行信息技术服务费用结算,其中结算标准为:双方以季度为单位,进行定期结算,结算对象为甲方计费系统的实际出账并收费用户,甲方计费系统按月出具“结算清单”,按季度进行核算,对经双方确认后的用户进行结算。 (2)分成方式:
(3)乙方需配合甲方向客户提供政务云安全服务适当的免费试用,试用期不超过3个月,免费体验期间,甲方不向乙方结算合作分成款项。 (4)政务云安全服务按季度结算。甲方根据甲方计费系统实际出账情况向乙方出具结算清单,由于每季度出账存在部分未收款项目,因此每季度保留10%结算款,于最后一个季度根据实际收款情况进行清算。 (5)按政务云使用部门申告时间起计算,政务云数据库安全平台整体或重要单项服务(包括数据库安全、数据备份、数据容灾、数据库运维等)故障1小时内未解决的,由甲方扣除当月分成款的5%,4小时内未解决的,累计扣除当月分成款的10%,逾6小时仍未解决的每推迟6小时解决,累计扣除当月分成款的10%,扣完为止。收到使用单位1次有效投诉,扣除当月分成款的3%,扣完为止。政务云安全平台至少保持10个项目资源空闲,若未及时扩容导致资源开通能力不足10个项目,每逾期7天,扣除当月分成款的10%,扣完为止。 (6)甲方数据库安全服务单价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