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张庄集镇段支路网路灯更换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23.4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1/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3.4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工18705105007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15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张庄集镇段支路网路灯更换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一、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张庄街道办事处实施的张庄集镇段支路网路灯更换维修工程已经批准实施,工程所需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张庄集镇段支路网路灯更换维修工程。
(2)工程地点:张庄街道境内。
(3)工程规模:总投资额约23.4万元。
(4)质量标准:合格。
(5)工期要求:10日历天,具体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四、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招标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书面文件为准)。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同时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投诉人或被反映人须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组成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从2023年5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4)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5)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6)项目负责人从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六、本项目招标人将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办法确定合格投标人。
七、本项目评标定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八、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肆仟伍佰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汇票、电子保函(保单)或线下银行保函等形式缴纳,并将现金(须密封)或凭证带至开标现场,(收款人名称:盐城市盐都区张庄街道财政和资产管理局 ,开户行:江苏盐城农村商业银行张庄支行)投标人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不同缴纳形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约定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九、公告及报名须知:
(1)招标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报名的申请人,请申请人于2024年1月12日至2024年1月15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到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金融城1#楼2410室),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18705105007,微信同号)购买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份,售后不退,本项目开标时间为2024年1月16日下午15时。
(2)申请人除不可抗力情况外,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招标人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并提请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将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凡出现2次类似情况的,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将其纳入诚信黑名单。
(3)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4)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5)本公告发布于:盐都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张庄街道栏口。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张庄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15861947279
招标代理: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8705105007
一、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张庄街道办事处实施的张庄集镇段支路网路灯更换维修工程已经批准实施,工程所需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张庄集镇段支路网路灯更换维修工程。
(2)工程地点:张庄街道境内。
(3)工程规模:总投资额约23.4万元。
(4)质量标准:合格。
(5)工期要求:10日历天,具体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四、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招标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书面文件为准)。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同时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投诉人或被反映人须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组成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从2023年5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4)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5)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6)项目负责人从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六、本项目招标人将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办法确定合格投标人。
七、本项目评标定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八、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肆仟伍佰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汇票、电子保函(保单)或线下银行保函等形式缴纳,并将现金(须密封)或凭证带至开标现场,(收款人名称:盐城市盐都区张庄街道财政和资产管理局 ,开户行:江苏盐城农村商业银行张庄支行)投标人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不同缴纳形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约定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九、公告及报名须知:
(1)招标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报名的申请人,请申请人于2024年1月12日至2024年1月15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到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金融城1#楼2410室),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18705105007,微信同号)购买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份,售后不退,本项目开标时间为2024年1月16日下午15时。
(2)申请人除不可抗力情况外,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招标人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并提请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将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凡出现2次类似情况的,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将其纳入诚信黑名单。
(3)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4)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5)本公告发布于:盐都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张庄街道栏口。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张庄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15861947279
招标代理: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8705105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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