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某单位会议室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2023-VGBYBJ-G3001)(第1包)
金额
31.43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3/12/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vgbybj-g3001
预算金额31.43万元
招标公司安康市某单位
招标联系人胡科长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军0915-323636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某单位会议室信息化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贵单位参加谈判报价。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会议室信息化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VGBYBJ-G3001
三、项目概况:某单位会议室信息化建设项目,详见谈判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314314.03元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1 或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2 年 12 月 12 日至今任意 3 个月缴纳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 3 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2023 年12 月 11日至 12 月 15日(09:00—12:00, 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安康市汉滨区巴山西路金川村206号)。
(三)发售方式:供应商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四)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1 或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2 年 12 月 12 日至今任意 3 个月缴纳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提供网站截图)。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五)谈判文件售价:500 元/份,售后不退。
七、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 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 12 月20 日 14时 00 分(北京时间)。
(二)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安康市汉滨区巴山西路金川村206号)。
(三)投标地点: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安康市汉滨区巴山西路金川村206号)。
(四)报价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八、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陕西省采购与招标网》(www.sntba.com)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安康市某单位
联系人:胡科长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李军
电 话:0915-3236366
地 址:安康市汉滨区巴山西路金川村206号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贵单位参加谈判报价。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会议室信息化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VGBYBJ-G3001
三、项目概况:某单位会议室信息化建设项目,详见谈判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314314.03元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1 或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2 年 12 月 12 日至今任意 3 个月缴纳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 3 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2023 年12 月 11日至 12 月 15日(09:00—12:00, 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安康市汉滨区巴山西路金川村206号)。
(三)发售方式:供应商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四)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1 或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2 年 12 月 12 日至今任意 3 个月缴纳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提供网站截图)。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五)谈判文件售价:500 元/份,售后不退。
七、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 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 12 月20 日 14时 00 分(北京时间)。
(二)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安康市汉滨区巴山西路金川村206号)。
(三)投标地点: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安康市汉滨区巴山西路金川村206号)。
(四)报价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八、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陕西省采购与招标网》(www.sntba.com)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安康市某单位
联系人:胡科长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李军
电 话:0915-3236366
地 址:安康市汉滨区巴山西路金川村2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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