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庐江县人民法院
项目名称:庐江县人民法院综合送达辅助事务外包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庐江县人民法院综合送达辅助事务外包
数量:1
单位:年
预算金额:1163000 元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法院法律文书及公文资料邮政特快专递及对当事人电子送达服务。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一)根据国家邮政局《关于重申国家机关公文寄递管理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局监传〔2017〕22号)规定,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国家机关基于公务活动而制作的具有特定文体和格式并加盖了公章的书面材料属于国家机关公文。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五条和第五十五条规定,“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信件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
(三)2018年省高院《关于安徽省法院司法送达一体化平台EMS功能试运行的通知》文件要求,我省各级法院使用安徽法院司法送达一体化平台EMS功能,过程性的打印、封装全部由EMS驻点服务人员完成。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分公司是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在合肥市境内设立唯一全资企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只能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分公司
地址:合肥市长江中路146号合肥市邮政大楼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7月04日 至 2024年07月1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联系人:刘建文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城东大道与经二路交口
联系电话:87911062
2. 财政部门
联系人:徐杨丽
联系地址: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潜山南路1号
联系电话:6353 2171
3.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丁婉雪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66223249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注意: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